我本來不生氣了 但是看到這封MAIL 我快吐血了.........................Originally posted by dayto@Sep 14 2004, 03:50 AM
各退一步是個好方法,小弟陪人上過法院,連小弟不是事主的人都覺得
那裡不是個好地方,況且還要花掉自己上班的時間,得不償失喔,就算
上了法院,也是要和解,要不然光是上法院的次數就夠累人的了 :(
趕快讓事情和平落幕吧 :(
公佈一封 的剛剛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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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諸位大大的建議以後,我先釋出誠意,我後天就開學了,不想再浪費時間,
因為現在我們兩方各執一詞,我打算我先退一步,就賠你一半,賠你3550,
15日匯給你,其餘損失自負,若是告到法院誰勝誰負還不一定,
我輸了最多花你的訴訟費+7100還你或是賠你一半,
若我勝了我還可多告兩條毀謗名譽+在網路媒體上散撥不實謠言,
我最少可跟你求償10萬以上,我是大學生,時間很多你要玩我奉陪到底,
但我這個人向來喜歡小事化無,大事搞大,就看我的提議你是否接受
若接受的話,就再把你的資料pm給我
若不接受,那就放馬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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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個問題如果再3天你這樣的態度 我願意接受
但是您的言詞態度讓人非常的不能認同
從頭到尾 打死不認為自己有錯有瑕疵!!!
您說的您時間多是學生
那就來法院耗時間了!!
存證信函 明日今天14號中午會雙掛號寄出
一式三份 囂張的賣方一份 白長壽一份(第三關係人) 台北地方法院收執一份
存證信函中不只有7,100元而已 還有損失的求償詳細的金額收到的人就知道
就這樣!!應該大家都很有時間了在台北地方法院泡茶了!!
賣方的逃避推諉 電話都不接要不就關機............讓我很心寒
為了7,100人格可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