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增加宮刑~不曉得大家贊不贊成!

lim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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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誤判了怎麼辦?切掉是很容易,要弄回去基本上是沒有可能。
況且刑法過重很容易被某些野心家作為實現野心的工具。
至於亂世用重典之說姑且不論對錯,只是現在不能算是亂世吧,甚至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太平的時期。
 

ab4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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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刑~可能會造成會因生理變化而造成心理變態
---看古代的太監就就知了(雖然還是有好的)
---壞人心理已經在變態了,變態加變態那更可怕。
---------------雖然我滿贊成強暴犯都被切掉,但,我們台灣對於假釋犯沒有做出更好的監控措施前,對於宮刑能做到的阻嚇效果有所疑慮
 

lione-95888

窗外真的有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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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清朝以前的朝代)...宮刑..就是將男性生殖器官..割除.
現代人講宮刑是錯誤的語法...應該正名叫"去勢"
又以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的法律上來講:也不可能真正拿刀械來將一個人"去勢".
所以曾有學者建議過:可以用化學藥劑方式來使之永垂不朽.達到"去勢"的成效.
但是一個會以強暴或藥劑來達到所謂強姦的目的.這個人實際上是大頭在指揮小頭犯罪的..
去勢之後..大頭還存在.(該不會又有人提出要砍大頭吧)..
那還有手指頭跟行動力.來繼續犯下強姦罪...(那是不是要連手指頭跟手掌也一併砍下來呢)
........................................................................................................................................
現代社會.二性互動太過頻繁了...
一個有心男.要想用任何手段來達到強爆目的..真的不是困難的事..
但一個有心女..要栽贓給一個男的..講他強暴...也是很容易的.
嚴格講起來..男的會比較吃虧..
大家的認知都是..要是男的沒有用手段來強姦一個女的...那裡有可能女的會告他呢..
就我周遭曾發生過一件"香蕉事件"
高雄市一位名人..某一次聚會..認識一位美女...驚為天人....當然就有追求的動作了...
隔了幾天..那個女的主動邀約男的吃飯....吃完飯...去到摩鐵休息...
完事之後...男送女的回家後...一個小時後接到刑警隊傳訊..指他強暴某某人...
這下子美事變醜聞了..
女的筆錄當中..男的器官特徵.以及胸前..手臂被捉傷都是事實..(連保險套都被人..後面取走當證據).
因為在交歡的時候..女的提議玩sm跟粗暴的強姦遊戲..稱之..能夠更盡興...
這一齣戲..當初是你情我願..男歡女愛的情事..
到了.刑警隊眼中..變成是強姦罪在辦案...
.........................................................
看到這裡..你們怎樣看呢...強姦?男歡女愛?..還要將本案男主角的小頭砍掉嗎..
這一件香蕉事件...後來經過很多好朋友協調...
一次付款新臺幣3500萬.和解處理..
我們都會笑稱:去嫖到鑲鑽石的也不用這麼多...
....................................................................
後言:我也支持可以對強姦罪的累犯.執行藥物去勢..
前提是累犯..不是第一次就去勢..
但以臺灣目前的人權高漲的情況下..要立法通過..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為只有強姦的人有人權保護...那請問被強姦的人是活該的嗎?她的人權又在那邊呢?
 

Ab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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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亂不亂我想大家自己心知肚明... 反正都是比較出來的, 要拿哪個基準點去比較是個人的自由^_^

至於重典是否就等於死? 我想答案並不是絕對的. 比死還慘的東西多得是, 只是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連死都不能接受了, 更何況比求得一死還悽慘呢:p

前面有人說到一個重點, 很多時候不能有唯一刑度, 因為唯一刑度就沒有分別, 等於是和沒配套的廢死沒兩樣.
相類似的例子, 某個槍擊要犯, 他專幹擄人勒贖, 有一天還是落網了, 但是他逃過了死刑, 因為他從不撕票, 這個正是活生生在台灣的例子, 這告訴你死刑是有用的, 至少在這個例子中, 發揮了這麼一點嚇阻的力量. 不過這種例子都只能算是剛好遇上了而已, 對於那些視法律為無物的人來說, 法的約束力本來就完全無法評估...

其實還有個很不堪的實例, 某任教在知名學府的老師, 犯下了數起猥褻女童的案子, 最後被逮時, 他說這個衝動自從他懂事以來一直存在, 只是當他有能力犯案時, 他人在美國, 該州對於此類犯罪的刑度極重, 因此他壓抑自我不敢犯案, 回到台灣之後, 就不用再說下去了=_= (我只能說台灣真是"太有人權"了)

其實, 世界本來就不可能樣樣完美, 出發點不同自有不同的見解和做法... 我只能說, 求取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我們僅能做的, 要面面俱到, 我個人認為是NO WAY!!
 

tw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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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犯人的行為比畜牲還不如,已稱不上是人了,還講什麼人道
 

shuan-c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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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是重大犯罪者....應該直接給個兩槍比較快啦

宮刑....應該要007皇家夜總會....龐德被銬問那樣會比較....XDD

綁在椅子上(把椅子割一個洞,對犯罪者的蛋狂鞭...

今天和朋友一直在討論這個XDD
 

ccbx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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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犯罪的時候就已經失去理智了..如同禽獸一般
隨便找隻槍喀擦喀擦就消失在人間

宮刑..聽起來真的很痛><"
 

flyd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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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並非全部,但是少數人的劣根性是難以拔除的,
隨著各地風俗民情,反應出來的結果也不同,
您不能拿國外如何,就要強制的套用在這個地方,
這樣的結果不會是正面的,反而是反效果…
現在不少國家沒有死刑,可是台灣真的可以嗎?
多少犯罪人在將來沒死刑時,利用這點來犯罪呢?!
宮刑的話,或許會如上面大大提到的,會造成心態上更大的問題,製造出更大的禍害…
不如一槍給他個痛快!!

之前在報紙上看到一個老婦人哀慟的陳述,她的女兒被一強姦犯欺負了…
而這位凶手,在國家慶典得到大赦,刑期減了好幾年…
又再總統就職後,直接出獄了,她說她女兒難道天生就是要給人強姦的嗎?
凶手就在裡面待沒多久就出來了;
試問您是那位母親或是受害者…您可以接受嗎???
所以在講人權之餘,真的有面面俱到嗎?有太多瑕疵在裡面了…
 

漂泊孤狼

CBB 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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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管他怎麼人權組織還是反死刑怎樣的東西
都會找一堆理由....就跟作秀一樣
反正他們根本不會去想受害家屬的心情....好好的一個人生命被剝奪...他還有權益給他留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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