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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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林董的論點我覺得不錯
但是總覺得還有些偏激...
當然如果未來真的朝這方向走, 配套的政策一定要更加的完善...
至於死刑在台灣... 我認為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因為整個司法檢察調查三方的體系都還停留在司法恐龍的時代
很多法官腦袋還不清楚
很多檢察官根本也就只是亂起訴
很多調查程序根本也就不完全合乎規定來走
這使得到在審判程序上, 法官容易有盲點
死刑的誤判機率就更高...
在歐美可以廢死刑, 因為他們的思維是加法理論
找到一分證據, 你的嫌疑就增加一分
到最後所有證據都說是你, 那就真的是你, 賴也賴不掉
但是在台灣是減法文化
反正先抓一個, 跟大家都說是你
如果都沒有證據說是你, 那你就回家, 但是社會輿論會繼續追著你不放
只要有一項證據指向你, 那你就該死了, 檢察官一定想辦法把你搞死
當然這背後還有媒體所操控的輿論還有諸多的變動因素
譬如江國慶的案例, 這也凸顯出先找替死鬼, 製造輿論壓力, 然後找到 DNA 證據
再來就掰了
我的看法是, 依照我國目前現行的司法調查體系
同意國家執行死刑, 在某些意義上來說是同意國家迫害我們身為公民的權力
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可能也在錯誤的地方出現
然後一環扣著一環... 接著可能又是另外一件司法迫害的慘案發生
在我國無法完全執行科學調查辦法, 微量跡證辦法, 以及對於基本人權的尊重, 還有廣大社會群眾對於媒體的批判省思前
死刑在我們社會裡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
是真的對人類犯罪行為的嚇阻和生命的威脅?
還是制度上讓某些官可以遷升的辦法?
以上是小弟我個人小小的意見... 要鞭請小力一點
我贊同 大大 看法
很多時候 都是 所有制度 尚未 上軌道
國外能做 為什麼 我們不能 這就是 很多地方 不進步
以前 是 寧可錯殺一百 就是不能放過一個
就像 電影 一樣 你被 其他人 或是 某某 設計陷害
當你被關 被刑求 打到 要認罪
證物 有問題 而不去查實
就被 拖去 刑場 碰碰碰!
後還發現是被 設計! 這下就.......
現在的 問題是 制度 及 制度執行人 的問題
很多時候 大家都會被 媒體及政府宣傳 牽者走
而忽略 這不是 槍不槍斃人的問題
而是 司法制度 整個 政府改革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