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Pro 的學問 , 大大的見識真的讓在下佩服 . 當年 RAMBUS 宣稱擁有 SDRAM 和 DDR SDRAM
的技術權在下雖略有耳聞 , 但整個過程卻不若大大這麼清楚 . 這些事實充分說明 : 只擁有技術是
不夠的 ! 還必需要有商業道德才行 , RAMBUS 因野心太大才會輸的這麼慘 . 良性競爭才是進步的
原動力 , 不要盡是靠一些小手段 ( 如打侵權官司 , Intel 最常用這招... ) 排擠對手的話 ! 自然會
被市場接受 , 像 SDRAM 過渡到 DDR SDRAM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RAMBUS 的技術之高真的
沒話講 , 但改革手段太激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