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售出] 技嘉GA-EP45-UD3P

pi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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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賣家一個禮拜內把錢還給我,再把東西退給他
他希望我先把東西退給他,再退我錢
證據都有在收集,只是不希望走到最後這一步
 

pi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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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有處理過這類事情的網友
能不能告訴我你們處理的流程跟經過?
 

pca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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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你們之間的PM & MAIL有通聯更好

寄回前動作

附上賣方先退貨再退款的要求

加註您的退款時限及不履行將寄存證信函

照完相(上述的都要入鏡)再封箱寄回(超商郵局有錄影存證)

如不履行,後續按照lione-9588大大的方式

主權在您這邊,快.....快去

??...哪家散熱膏能穿透CPU黏下腳座??...
 

k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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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技嘉直接在櫃檯時..就叫你帶回去..
只能找外面的修機板個體戶幫忙修理了..
不意外..收個500元..應該不低於這個價碼..
其實最嚴重的事情是..技嘉不保固了..這就是大條事了..人為損壞...樓主..再怎樣難聯絡也要聯絡..
如果..賣家..都不回應(或..就是不鳥你啦)..嘿........嘿..
自己到..地院..遞狀.(這樣不用花錢請律師).告他背信..因為沒誠實告知售賣物品狀態..所以這一條背信罪成立.
叫你自己去地院..是因為警察往往不受理這一種背信案件..除非.你跟他熟.那就會幫你.
或是到警察局告詐欺也可以的.理由同上..但這一條卻是公訴罪噢.
因為..刑法上..以詐術.騙術..致使自己或第三人等獲取不法利益所得者..謂之詐欺罪..以此常業者.(有一次前科了).
第二次就是習以常業罪..得加重其刑1/2....
我在律師事務所呆過約二年...最喜歡這種案件.真的.好玩..看心情可以玩死被告..又能加一些有的沒的損害賠償.
往往..交通費..精神損失費(這點要看告訴人的社會地位.跟職業收入.但一定有的拿).
又一定穩贏不會輸的...(但不保證一定能拿回錢噢..)
不用考慮了..直接玩死他..這種小強..打死一隻算一隻..
你在CBB的留言..他PM你的..或是之間的MAIL.都是證據..
反正告了後..不足的證據部份警察會告訴你該怎樣補齊的....
快..........................................快.....快去.


該位網兄真有經驗 以後也請多為CBB服務喔


pirun

你星期一 3點半以後匯款

我星期二 又沒看到入帳

星期三 我查到款項後

星期四早上 我問你地址姓名寄出

星期五你說收到 但是物品不要 要退我

我也PM給你 回復

今天 我也訊息回復

請問我哪裡拖延到了?


對 我星期三是收到款項了 但那已經是超過郵寄的時間了 工作人員說 算星期四寄出

所以我改在星期四寄出

所以我星期四傳訊息問你相關資料寄給你 這時候你也知道我要寄東西了

我沒回? 我星期四 用簡訊詢問 您也知道我要寄東西了

OK!! 東西有問題 我認了 因為我沒有事先檢察

星期五你簡訊和PM 我也馬上回覆給你訊息了

請問 我哪裡拖延了 我有超過24小時嗎?

你每一次講話的口氣 深深讓我覺得無比的恐慌

常常說要依法律途徑來解決

我好怕.... 我這種小人物 哪能禁得起您這種大人物的告....

想必 你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上法院來告小弟了吧

嘖嘖

麻煩請準備好您的相機 好好蒐證阿 千萬不要遺漏掉任何訊息
 

k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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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私下聯絡是我跟你的次情,一定會讓你退並拿回金錢。 至於其他不相關的人就請不要恣意發言,哪邊有不想處理的樣子? 讓你們在那說要蒐證啥上法院的? 現在交易有了問題我不是出來處理了? 何況東西也不是交易到你手上(說難聽一點是關你們屁事)
 

k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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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從一開始 就大肆宣傳 大張旗鼓

您有本事 找警察 就只是想要大肆宣傳此事

我有不回覆你嗎? 並沒有 只是我回復的比較慢

但 一天一個訊息或者PM 我有回


星期五您傳訊息來 我有說不退嗎? 我回復了嗎

在我還沒有回覆你的時候 你已經在倉者 大肆宣染了

也已經準備好要上法院的準備了

那麼 我的心情該當如何?

我一樣是老話一句

您在怕甚麼? 你這麼厲害 有這麼多網友來幫您

您還有拍照存證掃描

還有個在律師事務所的網友要幫忙

您在怕甚麼??

我只是要求東西先寄回 好讓我先在檢查是否正常

以維護我的權益

您在怕甚麼?

電話 住址 訊息 論壇流言 您不是都有拍照存證了嗎

請問 您在怕甚麼?

怕的人是我才對吧!!
 

pi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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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位網兄真有經驗 以後也請多為CBB服務喔


pirun

你星期一 3點半以後匯款

我星期二 又沒看到入帳

星期三 我查到款項後

星期四早上 我問你地址姓名寄出

星期五你說收到 但是物品不要 要退我

我也PM給你 回復

今天 我也訊息回復

請問我哪裡拖延到了?


對 我星期三是收到款項了 但那已經是超過郵寄的時間了 工作人員說 算星期四寄出

所以我改在星期四寄出

所以我星期四傳訊息問你相關資料寄給你 這時候你也知道我要寄東西了

我沒回? 我星期四 用簡訊詢問 您也知道我要寄東西了

OK!! 東西有問題 我認了 因為我沒有事先檢察

星期五你簡訊和PM 我也馬上回覆給你訊息了

請問 我哪裡拖延了 我有超過24小時嗎?

你每一次講話的口氣 深深讓我覺得無比的恐慌

常常說要依法律途徑來解決

我好怕.... 我這種小人物 哪能禁得起您這種大人物的告....

想必 你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上法院來告小弟了吧

嘖嘖

麻煩請準備好您的相機 好好蒐證阿 千萬不要遺漏掉任何訊息

星期一我跟你要到你的資料後
我就馬上去匯款,超過銀行入帳時間
好,我請你星期二再去確認,你也說

嗯嗯 明天下班我會再去確認

都會先用論壇PM回覆給您

然後我星期二一直沒等到訊息,我打了幾次電話你都沒接
後來晚上12:03你傳簡訊來問我是誰 我12:19回簡訊告訴你我是買家,這是我兩隻手機
然後那天的聯絡就斷了
星期三早上我又打了電話過去,一樣沒接
早上10:51我又傳了簡訊跟你說明 我在滄者上的帳號 我留給你的電話 請你看到馬上跟我聯絡 確認狀況(我是希望確認你有沒有收到匯款),一樣是音訊全無
我當天也打了幾通電話,都沒接,到晚上七點多甚至是看到我打來的電話,就直接掛掉
我原本還以為是不是留錯手機,或是你手機沒電,但是我又打了兩次,一樣是馬上被掛掉
聯絡到現在,我很怕是不是錢被騙走
星期三晚上10:21我傳簡訊給你,告訴你 如果有狀況沒辦法上網,就回我簡訊 或是打電話告訴我一下,我也怕你留給我的電話,是被人惡作劇的,還告訴你 如果你電話是被人盜用,也告訴我,接下來我會幫你報警處理
星期四早上8:56你傳檢訊問我收件資料,我馬上就回簡訊給你
後來我打幾通電話,想問你是不是已經寄出,也都沒接
星期五東西收到以後的故事大家都知道

我有一開始就說要用法律解決嗎?
我只是要求你適時的回應我,簡訊,電話都好
但是我所有打給你的電話你都沒接,我們的交易過程中也沒通到電話過
今天如果換作是你,你不會聯想到是被詐騙了嗎?
 

k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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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星期二 主機板拆下來 請問我要怎麼上滄者

沒看到入帳 我有可能寄出嗎

星期三 我查到款項後 本來要用宅配的 可是店員說 要明天才能送

所以我星期四早上就傳訊息給您 您10點多回

星期四 問您相關資料就是寄出了

星期五 您收到了東西不是嗎

請問這幾天 我有不回復嗎 ?

請問這幾天 我有不處理嗎?

請問這幾天 我有消失嗎?

你說 你要退 我有說 不嗎? 我倒楣 所以我鼻子摸摸

你卻相隔不倒12小時之後 在倉者大肆宣染 搞得要找警察 上法院

政府 有規定 人 一定要24小時的把手機待在身上 這項法律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整天閒閒沒事待在電腦前面 看論壇?

閒閒沒事 24小時待命班 眼睛看著手機螢幕嗎?

我從頭到尾 回復時間都在24小時之後 請問我哪裡消失了

您這樣大張旗鼓 大肆宣傳 是不是明天還要再找個水果報 來報導一下

或者 您要不要招開著記者招待會? 來說明您的苦處 您的悲哀呢?

這樣或許會讓事情處理得更快?
 

k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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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對了

您看看 現在倉者已經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了 觀閱人氣已經迫千了

這可是比任何測試文章還要來的棒阿

這就是您的用意 不是嗎 利用群眾與論力量來壓迫

真的是好高招阿

你在怕甚麼?? 把東西先寄回給我檢查 我在退款

您有甚麼好怕的??

這裡有在律師事務所待過的網友的建議 又有這麼多熱心網友相助

您不是也拍照存證了嗎 寄回前動作

附上賣方先退貨再退款的要求

加註您的退款時限及不履行將寄存證信函

照完相(上述的都要入鏡)再封箱寄回(超商郵局有錄影存證)


請問您有甚麼好怕的??

需要我在跟您說一下嗎??

跟警局報案 跟C大拿IP 就可以查到我了 這樣夠快吧!!

lione-9588 不是也說了嗎
我在律師事務所呆過約二年...最喜歡這種案件.真的.好玩..看心情可以玩死被告..又能加一些有的沒的損害賠償.
往往..交通費..精神損失費(這點要看告訴人的社會地位.跟職業收入.但一定有的拿).
又一定穩贏不會輸的...(但不保證一定能拿回錢噢..)
不用考慮了..直接玩死他..

然後我就準備被戴上法院 任由您的需求賠償



請問您有甚麼好怕的?

我只是要求先寄回東西讓我檢驗 在退回款項

地址 電話 姓名 IP 銀行帳號 通聯記錄 您不是都有了嗎??

請問? 您有甚麼好怕的?
 

lione-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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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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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好像不關我們的事...
那為什麼..所有人都一面倒呢..
.........................................................................................
政府 有規定 人 一定要24小時的把手機待在身上 這項法律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整天閒閒沒事待在電腦前面 看論壇?

閒閒沒事 24小時待命班 眼睛看著手機螢幕嗎?

.........................................................................................
第一..有本事.不要出來賣東西..更何況..之前..買家錢匯了..拖幾天才出現處理..
有沒有將心比心呢.
第二.機板有瑕疵..只一句話..OK!! 東西有問題 我認了 因為我沒有事先檢察 .這一句 是你自己講的....從頭到尾.是沒講不讓退..沒錯..
但回歸原始點..買家難道就應該受這樣的待遇.換成你..你會如何想像呢.
第三..社會本來就有公論..本來.事情只是一件很單純的買賣行為而已..
但發展成現階段..難道.你本身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第四..為什麼跟你買東西..需先匯款給你...再寄出東西..噢東西是你的..遊戲規則當然你說了算.
正所謂.買賣行為 雙方 都認同就可以的.但現在要讓人退貨.為什麼不能遵循之前的交易模式呢..
現要求還得先寄回..你再退款...憑藉那一點..都是你當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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