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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有註冊表示你同意了吧 不同意就沒辦法註冊阿(茶)
至於你指的私有財產與言論自由,請先GOOGLE看看就知道了,你似乎有點過度解釋法律了
查一下WIKI裡面的言論自由,節錄一段文字
對於非內容限制,則應該注意應符合以下要點方可謂無違於言論自由:
1. 憲法賦予政府管制之權力;
2. 不涉及言論內容;
3. 可增進政府的重要或實質效益;
4. 增進的利益不是為了壓制言論自由;
5. 限制措施所造成的限制不應超過追求上述政府利益的必要;
6. 尚有其他管道供該言論表達使用。
另外電磁紀錄的話,只要看一下,線上遊戲業者與玩家之間的官司就知道了,玩家號稱擁有電磁紀錄,不過往往都講不贏遊戲公司任意凍結玩家角色的做法,因為這對財產的解釋是有點不一樣的
你所提的第六點,用你的立場來解釋,如果其他管道表達過後,都無效呢? 這問題有想過嗎?
事實上我所討論的是針對簽名檔的事情,我認定那是我的私有財產
你可以改的到嗎?不能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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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就像是警察對吧
警察有權抓人,但是也要有拘票阿,沒拘票就就亂抓人,這樣行嗎? 不行對吧
電磁紀錄已經明文立法為個人的私有財產
玩家講不贏公司的原因來自於,她們很多都有犯罪事實,例如掛外掛,已經危害到其他同樣在遊戲的人
就如同人有犯罪了,你再怎麼說也改變不了你犯罪事實,
有個案例很有名,中華網龍旗下有一款金庸群俠傳線上遊戲,玩家透過練功"打學點"以換取更高的等級,曾經凍結過一位玩家,原因是開外掛練功,然該玩家卻透過實際手動操作的方式,證實他有能力能在1小時打超過20000點學點,網龍公司不得不賠償他的損失.
我的電磁紀錄危害到他人了嗎?如果沒有為什麼要改?
這樣就夠了在打下去好累......最愛是萍先生快快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