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是一分證據一分話
恐龍大的暴龍車撞到他了沒錯 ;face12;
對方既然在法律有效追溯期內未提出告訴 ;face0;
卻以這種私下的方式向恐龍大索賠 ;em44;
索賠不成才提出調解委員會要尋求調解
恐龍大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
1.一方面證實您是有誠心要解決問題的以便日後假使打官司也好有所退路
2.去了也可以看看對方搞什麼鬼,能解決就解決,不能解決就法庭見
去的時候請準備"車禍事故鑑定報告","錄音機或錄音筆兩台以上","兩三好友或是律師"調解時
1.請注意用詞,以心平氣和的方式條理陳述事件,並表達有心解決,卻不接受無理索賠的態度
2.可以透露自己的經濟狀況不佳,通常看車禍的嚴重性,調解委員會那通常都會有所謂的"檯面下的公定價碼,各地不一"
3.請對方檢具
(1)驗傷單
(2)薪資所得證明
(3)在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證明
(4)醫療收據
調解就像是辯論一樣
1.先劃定戰場
以恐龍大的說法,對方說詞反覆可以再調解時把這些狀況說出來,對方說詞反覆意圖勒索
2.各點逐一擊破
也可以說他是故意要給人撞的否則怎麼會一出事馬上就會有同是跑來,查察他的上班地點是否真的是在那邊,警方作筆錄時應該也可以請他們協助,對方自己都說賠醫藥費就好,後來還要索賠薪水,站在恐龍大的立場,希望息事寧人,有答應他說同意"多少"補償他一點薪水,不過對方說詞卻反覆無常一開始說三天,後來變20天,又說是九天(還叫一個自稱是他雇主的人打來) 到底是幾天....請他提出證據
3.加強自我正當性
現在詐騙集團很多,我怎麼知不知道,是不是被設計假車禍真詐財的仙人跳,基於保護自我之理由才未賠償他所謂的薪水
搞的好對方還要因此倒吃官司
恐龍大可以多設一個底限...假使有和解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幾天薪水是恐龍大的底限預先提個幾千塊放身上帶個紅包袋,要賠在調解委員會上賠一賠就一次收工,不要在給對方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