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閹完更變態;face12; ...
這點我也挺擔心的,聽說以前的太監多少都有「人格扭曲」現象。
不過這些方式對目前標榜「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而言,情何以堪?
其實重點不是鞭不鞭的問題,而是如何鞭,比較重要,如果以後拿鞭痕來炫耀怎麼辦?
而且鞭刑是惟一嗎?
其實公佈相片或姓名讓性侵犯無地自容,已經算蠻嚴重的了。
總結而言,這跟國情與政府態度有關。譬如:美國沒有鞭刑,但她們性侵犯真的很多,除了關,
還要強制心理治療,出獄後戴上電子追蹤環,每個人都能從網路上知道住家附近有多少性侵犯。
之前還有個報導說性侵犯被社區排斥,最後住在橋墩下。
台灣人善良的內心,還有資訊不透明的政府,都是幫兇。
應該做個問卷調查,問一下國人知道從何處得知性侵犯資料,或知不知道政府有公佈此類資訊?
知道有多少個性侵犯在你身邊嗎? 這方面真不曉得政府在幹麻的,應該申請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