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相關的資訊很多.
只是大家平常沒去注意吧.
當老闆要你走人的時候.
1.不要很乾脆的簽下自願離職書.
企業不能無故開除你.
甚至不能無故資遣你.
開除必須是你有犯下重大的錯誤.沒有資遣費好拿.
資遣費:目前(新制)的規定是 每一年的年資 有半個月的薪水.
不足一年依比例計算......多少還是有錢的.
就算你被開除........沒簽自願離職. 也總還有領失業救助的機會.
2.不要讓他有開除你的藉口.
不要和主管起衝突. 不要曠職.不要破壞公司的東西.不要鬧事.
3.現在沒有什麼試用期了.
不管公司用什麼理由說你還在試用(什麼展延試用期啦).
不要鳥他.
"試用期"仍然是存在的.......如果勞動契約有寫的話.
但試用期並不影響資遣費的發放.
應該只是作為公司資遣你的藉口.
4.不要太相信你的主管.
把你賣掉的人........頭號嫌犯就是他.
要看到公司正式的人事命令.
或是公司的大老闆親自對你說.
不要太些信你主管的一面之詞.
如果你真的有心要對抗被不當裁撤的話.
那一定要拿到公司的正式文件.
上班記得帶一支錄音筆......上頭請你去聊天的時候有用.
.....寫了很多,感覺上沒有經過社會歷練。
說真的,除非是法律相關工作,否則上述那些對私營機構完全無
用武之地。
你據理力爭,就算爭到了下個工作也不會有人要你,如同二十幾年
前... 在私人機構應徵時,100% 會問到 有關「工會」的事情,
會不會參與罷工之類的活動。現在呢 ? 技術人員得簽下賣身契
,契約有很多不合理....其餘就不寫了,其實年輕有年輕的好處
一旦年紀逐年增長時,工作就沒了。
法律是給有錢人用,請切記。
另外的 申請就業補助,可別想說去申請錢就馬上下來,
社會局會幫你介紹工作,可以相信的,那些工作沒人要做
如果沒記錯,會一直推薦你去。
有些公司老欠缺人才,為何都無法補足,欠人、找不到人
才能申請外勞,如何找不到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