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相關的資訊很多.
只是大家平常沒去注意吧.
當老闆要你走人的時候.
1.不要很乾脆的簽下自願離職書.
企業不能無故開除你.
甚至不能無故資遣你.
開除必須是你有犯下重大的錯誤.沒有資遣費好拿.
資遣費:目前(新制)的規定是 每一年的年資 有半個月的薪水.
不足一年依比例計算......多少還是有錢的.
就算你被開除........沒簽自願離職. 也總還有領失業救助的機會.
2.不要讓他有開除你的藉口.
不要和主管起衝突. 不要曠職.不要破壞公司的東西.不要鬧事.
3.現在沒有什麼試用期了.
不管公司用什麼理由說你還在試用(什麼展延試用期啦).
不要鳥他.
"試用期"仍然是存在的.......如果勞動契約有寫的話.
但試用期並不影響資遣費的發放.
應該只是作為公司資遣你的藉口.
4.不要太相信你的主管.
把你賣掉的人........頭號嫌犯就是他.
要看到公司正式的人事命令.
或是公司的大老闆親自對你說.
不要太些信你主管的一面之詞.
如果你真的有心要對抗被不當裁撤的話.
那一定要拿到公司的正式文件.
上班記得帶一支錄音筆......上頭請你去聊天的時候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