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90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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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我碰到這種交通事故也會想這樣,但是冷靜下來想想,當下雖然很爽出了一口氣,但是事後反而演變出更多麻煩事,只要讓對方知道你也不是好惹的就好,找警察來解決應該是最能減少麻煩事的方法。x-pro 說:貼這文沒意思,因為他看不到!
是我的話,以他一下車的口氣,我不會有機會讓他再講第2句話!
我上次就是這樣把一台(碗公)的車主(飆車族),送進急診室,跟保養廠!他是惡意擦撞把我逼到牆角(18歲小夥子),剛拿駕照,靠父母買台車就覺得自己很屌,清明節掃墓時惹火了趕去掃墓的我,
也沒什麼不過是把車主改了一下外型跟配備~引擎蓋凹了個大洞,駕駛車窗破了一片(徒手擊破),
用他自己的柺杖鎖問候了幾下他的頭部,然後他血流如注整個人嚇傻,我就開始幫他改車了!保險桿掉了,
車鑰匙硬生生折斷在鑰匙孔裡,又踹了幾腳車門也順便劃破了一些內裝(其實我是好意幫他換色)
後來到了六張犁派出所!他說要告我,我在他耳邊說了句話!告我更好,法院傳票跟筆錄上會留下對方地址.
電話!我就希望他告我!
結果他想了5分鐘說算了,叫我賠他修車錢!說大概3.4萬,我笑了笑!從皮包丟了4千元出來,問他要不要,
不要就直接告我,我趕時間掃墓,筆錄做一做!
他可能也嚇傻不知道我那麼不屌他,又加上他惡意擦撞在先(心虛吧)況且警察看他樣子也知道他不是好東西
,也一直罵他說要把他送三組,他就說算了,我就走出警察局門口了!
對付有些人有時沒辦法時還是需要武力,雖然是不對,但當你遇到的人就是那種白目到靠北,這還是最好的方法!但前提~你一定要一次撂倒他!要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