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展]糟糕透頂的爛人--電腦王技術編輯洪X靖

gily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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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aler.com/forum/showthread.php?t=234321
上次事件鬧大以後 此盜連鼠輩完全裝做沒事人一樣!躲在他們總編的背後,甚麼事情都是透過他們總編來溝通,鼠輩不僅在第一次的道歉聲明中推卸責任
隨後又將我的名字gilywu擅自修改為gily.wu(經我抗議,以更正)接著我留言更正他文章裡的謬誤之處,也不見他訂正!我再次向總編反應,他才有動作!!前天最新ㄧ期電腦王雜誌出刊,鼠輩果然依約在雜誌上刊登道歉啟事,但該美化包另一名作者的名字再度誤植-是Rebo不是Redo!!!我只能說-我鄙視這位仁兄--無論是他的為人,亦或是他處事的態度--刊出去的道歉啟事校稿如此草率
道歉連別人的稱謂都會寫錯,了無誠意!!真是個大爛人-電腦王技術編輯洪X靖
 

y0080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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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總編說看看 當作你投稿
收一點稿費 補償一下


這本雜誌在超商看一看就好(不見得要花錢)
我都覺得 來滄者極限獲得知識比較多

這本 70%都是廠商的DM 與 產品的目錄
只有一小部分談得上技術
 

lookmeok

錢永遠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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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跟你建議幾件事情:
1.請先蒐集所有相關證據照相存檔並找幾位見證人或律師見證
2.依照訴求將證據分門別類作成複本並請律師見證
3.以郵局存證信函詳述主旨、訴求及改善期限
4.若要求償(智財權)請於存證內說明及加註警告
5.連同證據副本、見證人聯屬、存證本文以雙掛號寄給電X王
6.若無於期限內改善即可以於各地方法院填寫訴狀提出告訴
(一般為民事庭為主但若以利益損害及其法律責任為訴求可
主張追訴其刑事責任,刑事庭的效率快很多 @@")

7.最後跟你提醒一下在這連名帶姓的罵人是公然侮辱罪
被這個罪咬到是很衰的明明是被害人卻得背上一條罪


PS.
這種侵權卻又不知天高地厚的不用太生氣直接告
所有的律師都非常願意打這種官司包含公設律師
因為這種非常明顯是確定侵權的幾乎都一定會贏
除了時間須配合其他所有的費用全部都可已求償
所以不用跟他一堆廢話還被白眼好像是我們的錯
小弟已打過 2 個這樣的官司不用跟他們客氣!!

基本上智財權的保護是相當廣泛的祝你能討回公道!!
 
最後編輯:

gily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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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心情我能理解,不過樓主的用詞方面就真的有點...過當
建議樓主與板主連繫看看,是否能修改文章標題與內容會較為洽當。

抱歉 小弟一時氣憤。已發送PM請求C大協助更改

感謝各位的關心
 

southpar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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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小弟一時氣憤。已發送PM請求C大協助更改

感謝各位的關心

其實版大這樣很正常啦
因為很多人搞不清楚分享和營利對作者的差別
如果是分享而忘了寫作者
那可能道個歉就好了
可是今天不但嫖竊為自己所做
甚至還投稿到雜誌營利
這種行為真的很不可取
更糟的是雜誌社還坦護失職人員
更讓人覺得火大
所以電腦王大家以後去書局翻翻就好
不用買了
 

EM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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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客氣了
證據收集齊全
直接法院見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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