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7 各官方繁體中文語言包的出處?

Rhea

飛河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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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安靜一點嗎==
這裡又不是網路大聲公
何謂網路大聲公
就是專門幹譙的

幹譙日常的不滿
跟幹譙政治的

以上言論 如有冒犯 敬請見諒
 

20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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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 duo這些學生還真恐怖
尤其這2009兄您罵人功夫真是了得
是Micro duo請您來的嗎?
真是佩服 可以把黑的說到白的

不好意思.小弟我只是用過他們的繁體中文化而已
立法院都要一堆立法委員了.這裡就筆下放屁說了算?
他能貶其他人不能捧?
在我眼裡看到的事實很簡單.也沒有半點把黑講成白的意思
我看到的就是Micro duo製作繁化檔案供人下載
並且在系統內"附加"了Micro duo的識別文字
在我看來跟第2頁中有人說到有很多軟體繁化後都加上了繁化作者的標誌
就是這樣而已
發言的用意就是針對放屁兄用非常嚴重的文字措辭在批判
你要批判就該有被人反批判的準備
當然 在此可以看到他準備的非常周全
也可以從一些零星的回復看到板上並非每個人的觀感都與他相同
不認同狂少的人沒像我這樣回應.有可能是看他發言方式已經見怪不怪
也有可能是本性善良.更有可能只是懶的筆戰
而我就屬於看他不爽的人.且跟他一樣喜歡引起筆戰
更甚我就是針對他而來
因為他的文筆實在太臭了.讓我不得不學習他讓他看看他自己的文筆有多臭

我一直很期待狂先生你的趣聞微軟.請不要讓我等太久
Micro duo真的出事了我第一位在此張貼道歉啟事給你
如果沒事.我也沒話好說.我只覺得他們的行為本來就沒有應該被抓
要批判時請考慮有沒有人支持.往上看文就可以知道並不是人人都是激進派
 

SS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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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小弟我只是用過他們的繁體中文化而已
立法院都要一堆立法委員了.這裡就筆下放屁說了算?
他能貶其他人不能捧?
在我眼裡看到的事實很簡單.也沒有半點把黑講成白的意思
我看到的就是Micro duo製作繁化檔案供人下載
並且在系統內"附加"了Micro duo的識別文字
在我看來跟第2頁中有人說到有很多軟體繁化後都加上了繁化作者的標誌
就是這樣而已
發言的用意就是針對放屁兄用非常嚴重的文字措辭在批判
你要批判就該有被人反批判的準備
當然 在此可以看到他準備的非常周全
也可以從一些零星的回復看到板上並非每個人的觀感都與他相同
不認同狂少的人沒像我這樣回應.有可能是看他發言方式已經見怪不怪
也有可能是本性善良.更有可能只是懶的筆戰
而我就屬於看他不爽的人.且跟他一樣喜歡引起筆戰
更甚我就是針對他而來
因為他的文筆實在太臭了.讓我不得不學習他讓他看看他自己的文筆有多臭

我一直很期待狂先生你的趣聞微軟.請不要讓我等太久
Micro duo真的出事了我第一位在此張貼道歉啟事給你
如果沒事.我也沒話好說.我只覺得他們的行為本來就沒有應該被抓
要批判時請考慮有沒有人支持.往上看文就可以知道並不是人人都是激進派

可是我怎麼看都是你惡言在先耶
而且我想學就是你這種可以更臭的回文方式
你真的好強阿
狂少連話都講不順
懶的跟他學耶
倒是你 我太愛你了
我才不管啥派
我只欣賞你這種罵人的技術
好想學阿 這是你本性使然還是後天跟人罵慣就會了呢?
還是父母教的呢? 我爸媽都不ㄐ我這個說
我是說真的啊
別誤會阿
感恩
論壇有你這種打手 好強阿
 

20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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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怎麼看都是你惡言在先耶
而且我想學就是你這種可以更臭的回文方式
你真的好強阿
狂少連話都講不順
懶的跟他學耶
倒是你 我太愛你了
我才不管啥派
我只欣賞你這種罵人的技術
好想學阿 這是你本性使然還是後天跟人罵慣就會了呢?
還是父母教的呢? 我爸媽都不ㄐ我這個說
我是說真的啊
別誤會阿
感恩
論壇有你這種打手 好強阿
這裡你先看
http://www.coolaler.com/forum/showpost.php?p=2329956&postcount=16

另外還有一篇因為涉及引導到他站註冊下載.所以被砍了
很厲害到是沒有.只是學習他的方式來跟他對話
不用父母教.多去看狂大的回覆講話方式你就可以學到了
一開始我也沒有提到他娘.講阿講的他就先提我娘.學著他讓他看他自己而已
打手? 我去哪當打手? 那你又是哪位的打手?
本串討論之中發言的人又都隸屬哪些人的打手?
我在這裡很久了啦.看不慣跳出來就是打手的話那未免太複雜了吧!
狂大都說了國家有法律.凡事自有公評或板規處理
要批判我也不反對.不過可以不用講的這麼難聽

上述網址內的文字引述.紅字是我的疑問
請問你..你不是台灣人?
還是你沒用過繁體中文版windows?
還是MS從不出繁體windows?
還是即使只有英文版windows. MS也沒出東亞語言包?
windows 7, build 7000的 x86,x64的官方中文是Micro-duo版?
那請問Micro duo做中文化是怎?
7000官方中文化有沒有亂碼?
7012~7106每版微軟都有出語言包嗎?


這我不管
我最不爽的是把自家的"micro dup..放入安裝logo
用這種下三流方法來拉人氣..
有放入安裝Logo嗎?
每個版本我都裝過.除了語言包套件外我沒看過有出現Logo
辛苦製作的語言包是跟您偷來的嗎?
還是說是他們去偷別人的語言包來製作的呢?
把花心思製作的中文化用來拉人氣這樣叫下三流
那請問狂大花心思OC出來的成績該怎麼給個形容?
我認同稱你達人一點也不為過.但你把人家的中文化形容成下三流我無法認同



請問我可以在國幣上印上CBB或是OCX的logo嗎?
請問國幣是你製造的嗎? 據我所知台灣國幣是由中央印製廠製造
而國幣上也很明顯的印有中央印製廠文字
今天如果國幣是你狂少製造.那我也認同上面打上狂少印製廠
也因如此我認同Micro-duo在沒有移除微軟文字的情形下加入Micro-duo字樣
畢竟微軟沒有出的版本語言包是他們一手包辦處理
且也讓台灣的同胞得以繁體介面體驗WIN7
在不移除原有的版權聲明下加入尚無不可不是嗎?
很多繁化作者也都有這樣做
甚至數碼中彷還把中文化拿來賣錢.這樣又該怎麼說他們呢?



還要再辯嗎?
我說過..不要讓我覺得你們這票Micro-Duo越來越賣乖
有沒有賣乖自在人心.在這裡這樣提問並不代表什麼
真正認同你的也是有.不認同你的一樣大有人在


中文化並沒啥
那可否跪求狂大您弄一份可與Micro-duo繁化相比擬的來體驗一下
又或是介紹個其他人製作的正體繁化包來體驗一下
恕我孤陋寡聞.在我看來會中文化的人真的很強.因為我一點都不懂


但Micro duo的中文化=比OEM破解更是另人髮指
中文化來讓廣大的台灣同胞得以體驗每個WIN7版本的進步與修正
竟會比使用OEM廠商的OEM出機方式來破解盜版使用微軟的產品更令人髮指
我深深無法體會.也不知道這是哪種心態
如果是因為逞一時手指之快我倒還能接受
如果是你真正的思考模式.那我無言以對..


再囉唆..我會不惜打電話到Chicago MS..讓Micro DUO直接消失
涉嫌恐嚇的言詞.難以信服廣大的信眾
請起身為之.讓大家知道中文化之舉萬不可行
也不能再中文化之後加入自己的識別名稱或文字.以免被抓
更能避免讓使用者深感髮指!
最重要的是讓大家能夠體驗狂大深廣的法律常識及言出必行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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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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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你先看
http://www.coolaler.com/forum/showpost.php?p=2329956&postcount=16

另外還有一篇因為涉及引導到他站註冊下載.所以被砍了
很厲害到是沒有.只是學習他的方式來跟他對話
不用父母教.多去看狂大的回覆講話方式你就可以學到了
一開始我也沒有提到他娘.講阿講的他就先提我娘.學著他讓他看他自己而已
打手? 我去哪當打手? 那你又是哪位的打手?
本串討論之中發言的人又都隸屬哪些人的打手?
我在這裡很久了啦.看不慣跳出來就是打手的話那未免太複雜了吧!
狂大都說了國家有法律.凡事自有公評或板規處理
要批判我也不反對.不過可以不用講的這麼難聽

上述網址內的文字引述.紅字是我的疑問


那我了姐了 我還是認為你比較會凹
相信你骨子裏還是罵人不饒人的成份居多
還是你強
為了罵人還特地註冊
我還是覺得你比任何一種獵犬都強
咬人功夫硬是要得
這種大家一定要學
這會不會以後比你還會罵的對上你
然厚你瘋掉呢?
師父在上請受小弟一拜
你真的太強了
 

Humph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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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去論定micro dup的中文化是否有其正當且必要性,只要論及商標就很明顯micro dup已違法在先。

首先中華民國商標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條明確表示到:
第 七 章 權利侵害之救濟
第 62 條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
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
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一個違法在先的事實何需雄辯?
小弟能理解不是所有使用個人PC的使用者都能負擔這昂貴的作業系統費用,但萬萬不敢如某部份子這樣明目張膽的跟公權力以及道德觀挑戰。
micro dup中文化的用心造福了許多想嘗試WIN7苦於英文不好的使用者,這點確實值得讚許。
但換個角度看整件事情卻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1: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
2:藉由竄改商標來達到提升知名度或辨識,這舉動是否正當?
3:隨意未經授權將軟體中文化是否正當?

以上數點自由心證,小弟不想挑起戰端,單純站在法律的立場看micro dup事件而已。
只要你(妳)是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皆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保護及規範。

附:
1:WIN7係Microsoft Corporation之Windows 7作業系統。
2:商標法引用條例係出自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
3:該篇回應將於個人部落格公開瀏覽。
4:文中提到"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絕無底毀或貶低他人之意。
 

20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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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出可以讓我信服的理由我自然閉嘴
說我凹我覺得並不是這樣
當你的心已經偏向任何一方時你自然就會向著東方講西方
說我硬凹還不如說個讓人信服的理由會更好
也或者各位都是陰文高手.這繁化包連看都沒想看?
如果是這樣能否請諸位大人高抬貴手不要剝奪了我們使用繁化WIN7的機會
又或者各位都根本沒用過那些個繁化作品.只單憑一些圖片來說故事?
甚至糊塗到WIN7版本只有你們手上有的版本才是真品.而其他你們手中沒有的就是甕品?

以暴制暴不是好方法.但何嘗不是一種辦法
我不會去使用言詞去咬人.但如果你是要指我是條狗我也覺得無彷
只要是理性的對話與言詞.我沒有必要沒事來找事做
跟人對罵我可以告訴你我從來沒有過
1.因為我長期待的論壇並沒有這種人讓我有想這樣打字的衝動
一切皆以自律為重.以版規為輔.像目中無人的人小弟實在是前所未見。
2.論壇內風氣和諧.如有本討論串中的對話內容早已刪光砍光.連ID也砍了
3.因為稍懂得應對與進退.所以我在現實生活中嚴以律己讓自己不得有這種行為


我發言的重點是在:

是否有必要將人家的繁化作品貶到一文不值 甚至講成下三流的東西?
你到是說說看有必要這樣嗎?
只希望你站在中立的立場說說是否需要用這種言詞來形容?

另甚至比喻使用破解如同小偷行為
本WIN7討論區中卻出現一堆軟破文章帖
莫非暗指本區為小偷區.需要破解請來此偷.另PO破解文帖者皆等於大偷?
 

20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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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去論定micro dup的中文化是否有其正當且必要性,只要論及商標就很明顯micro dup已違法在先。

首先中華民國商標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條明確表示到:
第 七 章 權利侵害之救濟
第 62 條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
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
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一個違法在先的事實何需雄辯?
小弟能理解不是所有使用個人PC的使用者都能負擔這昂貴的作業系統費用,但萬萬不敢如某部份子這樣明目張膽的跟公權力以及道德觀挑戰。
micro dup中文化的用心造福了許多想嘗試WIN7苦於英文不好的使用者,這點確實值得讚許。
但換個角度看整件事情卻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1: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
2:藉由竄改商標來達到提升知名度或辨識,這舉動是否正當?
3:隨意未經授權將軟體中文化是否正當?

以上數點自由心證,小弟不想挑起戰端,單純站在法律的立場看micro dup事件而已。
只要你(妳)是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皆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保護及規範。

附:
1:WIN7係Microsoft Corporation之Windows 7作業系統。
2:商標法引用條例係出自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
3:該篇回應將於個人部落格公開瀏覽。
4:文中提到"看不懂英文介面是誰的問題? 是微軟? 還是個人問題?"絕無底毀或貶低他人之意。
您這樣的敘述簡單明瞭
而且講到重點.這樣的文章雖我不是很了解其真實性與嚴重性.但至少這是篇討論區該有的文章
我看到的就是這些:
i3309_.jpg


1.當然是個人
2.如果這涉及竄改(而且只是未上市的RC).那我只能說microduo要自求多福了
3.這我以前我在數碼中文坊看過相同問題
當時有提到中文化在未修改到程式核心與程式碼之下是可行的.甚至拿來賣錢都沒問題。

很多東西不是人人都懂.如果有這種文出現那麼本文很明顯會是討論文
並能在看超頻極限之外獲得更多的知識
也可使其中文化作者懂更多.從中學習以免誤走錯路
並可學習與改進.做出更好更沒有爭議的中文化來讓大家受惠
這樣才是一個公眾討論區應有該有的文章與內容
不要有自己的站才是站.人家站人家的東西自己用不到就都是垃圾的心態才好
感謝你的說明.小弟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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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ph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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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會員2009338
非常高興能夠與你(妳)理性的參與討論。

這裡屬於開放空間只要再不觸犯版規與法律的前提之下,人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小弟並非管理者也不想當和事佬,因此並沒有資格站在中立的立場評斷誰是誰非。
(這是事實,不是自視清高)

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或是絕對的"錯",只能說當事者站在什麼立場來看整件事情的發展。
站在使用者的立場當然 中文化很好啊!
站在法律層面的立場則恐有觸法之虞。
站在公司行號的立場也許會置之不理也許會循法律途徑。

最後有會員提到該篇討論確已離題,小弟就不再繼續回文。
對於2009338,說聲抱歉! 小弟不能(也可以說沒資格)公正且中立的回答你(妳)的問題,希望往後還有機會在與你(妳)參予更多的討論。
 

SS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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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樣的敘述簡單明瞭
而且講到重點.這樣的文章雖我不是很了解其真實性與嚴重性.但至少這是篇討論區該有的文章
我看到的就是這些:
i3309_.jpg


1.當然是個人
2.如果這涉及竄改(而且只是未上市的RC).那我只能說microduo要自求多福了
3.這我以前我在數碼中文坊看過相同問題
當時有提到中文化在未修改到程式核心與程式碼之下是可行的.甚至拿來賣錢都沒問題。

很多東西不是人人都懂.如果有這種文出現那麼本文很明顯會是討論文
並能在看超頻極限之外獲得更多的知識
也可使其中文化作者懂更多.從中學習以免誤走錯路
並可學習與改進.做出更好更沒有爭議的中文化來讓大家受惠
這樣才是一個公眾討論區應有該有的文章與內容
不要有自己的站才是站.人家站人家的東西自己用不到就都是垃圾的心態才好
感謝你的說明.小弟受教了!
去香港或對岸唸法律系吧
不然浪費你這種舌燦蓮花的技巧
人家都引用法律了 師父您還可以硬凹
我最後的決定還是支持狂少 但我還是想學你這種誣陷人的技巧
屌爆了
比起你 狂少更直接 至少他不砍人後腳跟
但是你 跟你做朋友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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