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這篇一年多前的文章都被鞭了起來
看完六頁 只有一點感想!
1.買方太傻
既然mac拿錯顏色 , 沒什麼好說的 ! 請他把約定好的東西拿來做交易
沒有什麼先付訂金 再換貨驗貨的
約好 實際測試 檢查機體無誤 銀貨兩訖 閃人!
就是這麼單純
2.賣方可疑
沒有那種要賣的商品先讓買家拿走 借走
然後不用付任何款項 跟抵押品的
等詐騙男子走沒多久
就熊熊出來指認自己的筆電!?
請問賣家 證據呢? 購買證明或商品條碼報的出來嗎?
不然今天隨便走進喜來登
你是不是也可以隨意指著一台電腦說
那是你剛剛要出售 結果被詐騙了??
疑點重重
傻蛋多多
結論是!
相信大多數的正常人
只要能堅守銀貨兩訖 不貪太誇張的便宜 以及多一些些的警覺
應該都不會被這種拙劣的騙子所詐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