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f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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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在外文論壇追完事件爆發始末顯然你沒看懂我的意思,所謂資訊就是8 core,官司的重點也圍繞在這上面,但雙方理解不同不是嗎?
消保法有規定8 core要包含8個FPU單元?
這件事初始是在於消費者沒有對吃土雞實際上是4M8C這件事完全清楚
(是的,不少人買了才在問:共享是甚麼意思,是否會對性能有所影響?)
買賣交易中,消費者接收到的廠商宣傳也是合約內容的一部分
今天要是在消費渠道AMD就有將完整的4M寫得清清楚楚,就不會淪落到理解不同的地步
要知道消費餘道的資訊,既沒有明確的共用與模塊的解釋來幫助AMD提供共識
原文報導中
AMD argues that some customers had also seen material that explained what its definition of a core is.
代表的就是上述某人的回答,AMD的法律部門提出的抗辯內容就是消費者已經在其它渠道得知
法官則是直接引用冷凍鬆餅事件(所以上面質疑我為何用食品標示當例子回答的,懷疑根本沒看原文就直接隨意評論)來反駁AMD抗訴
在美國消保法沒有規定食品標示前,冷凍鬆餅100%天然的定義也沒有消保規定
依照你的說法,廠商可以說:法律有規定100%的定義?
如果對美國原文法條與過往案件不熟悉,Google是個好東西
而AMD最後抗辯的內容是打算提出多線程效能,原因去了解一下再來評論AMD答辯原因
看來到現在某人還不打算去把原文看完,只打算依據個人的中文價值觀當作這案件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