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消防人員考試

man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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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勤休制度而言:一星期上四天休三天,應該是桃園縣目前實施的輪休制度;以台北市、高雄市而言,勤休制度是勤一休一(以上勤一,是指在隊二十四小時);但其他縣市就沒那麼好了,因人員不夠,只能勤二休一,再額外各縣市消防局給的補休。
而待遇部份,剛考過四等特考,警佐三階本俸150元為計,應發約四萬六千左右,實發約四萬二左右(需扣除所得稅、健保費、退撫基金、退休喪亡互助金等)
而考過三等特考的話,警正四階一階本俸245元為計,應發約五萬一左右,實發約四萬六左右,加上加班費,各地方政府的加班費不一定,最低雲林縣吧~10000元,而台北市加班費是17000元,故消防員的薪水是本俸+加班費。
故薪水的算法是這樣來的。
在世界國家中,台灣的消防員的待遇偏低,且工作又繁重又有危險性,但心中懷著服務的心,慈濟的精神,相信這待遇也算差強人意!
 

man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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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14-7.15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1937&ctNode=2368
詳細的報名日期,我會密切注意!
ps:我表弟淡江大學畢業後,替代役退伍後到補習班補了三個月,就考上了96年 度第一次的消防人員特考,
可見只要有心,專心唸書,一定可以擠進窄門的
 

man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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