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今天的ETtoday
網路追追追╱可惡的客運司機與高中生?
2005/01/06 11:22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一位高中女生為老婆婆仗義直言,批駁公車司機,竟惹來同車的鄰校高中男生呵斥不該?日前網路上開始流傳一封電子郵件「桃園客運司機欺壓老婆婆事件」。內中除了常見的惡司機vs老人情節,由於還扯上兩所高中學生,竟引起校園BBS與網路上的筆戰,事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看原信:xx客運司機欺壓老婆婆事件 xx高中ㄉ垃圾?
網路追追追接到網友的來信後,開始調查這件事,的確,有這麼一件事,但是情節是否如信上所述,就我們目前所得的資料並沒有辦法肯定。常事人的兩間學校校方也都表示,已把誤會解釋清楚,桃園客運表示會也對這位司機進行教育訓練課程;而學校教官更呼籲,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希望學生不要在網路發表過於激烈的文章了。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2日,大致內容是有一個婆婆提了很多東西上車,司機要求老婆婆補一張半票,否則就要把東西「丟出車外」,這時有一個就讀中壢高商的女同學可能因為看不過去,就要司機證明東西太多真的要補票,兩人在你來我往時,有一位中壢高中的男同學反問女同學「兇什麼兇?」更說桃園客運的確有規定--桃園客運真有這樣的規定嗎?有。(請參見網頁:桃園客運網站:再點選旅客須知)
不過實際上的情形如何,BBS上雖然很多篇PO文,卻缺少可以重現當時情況的線索與資料或證據、證人。因此,我們只好先向中壢高中求證,葉教官表示,這位高三的男同學以前搭公車時也曾因為司機對老婆婆的口氣不滿,並到客運公司詢問,發現桃園客運的旅客須知中的確規定:「旅客隨身攜帶之行李及小件物品每人15公斤為限,能置於座位下或行李架上而不妨礙其他旅客者得攜帶上車,並應自行照料。超過限制應補旅程半價票款。」
葉教官進一步指出,事情發生後也有詢問學生當時的情況,也把誤會解釋清楚,只是為了不要過度渲染,對於網路上的傳言,並沒有太多的回應。葉教官更說,其實這2位同學都已經釋懷了,所以其他同學就不要在網路上留言,傷害2校的友誼。
記者再詢問中壢高商的主任教官洪煙平,得到的答案也是:「誤會都已經解釋清楚囉!」洪教官指出,這位就讀中壢高中男同學的弟弟正好就讀中壢高商,事發之後或傍控o自己的語氣不太好,於是寫了一封信,並希望弟弟能轉交給當時在車上的那位女同學。
在教官的協助下,信已經交到女同學收到,而她對於壢中男同學的道歉也欣然接受,並且也有回信。洪教官更強調,為了讓學校同學能了解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也有在朝會上說明,同時也去電給壢中的教官,希望也能公開在朝會上說明,不要再傳來傳去囉!
問了兩間學校的說法,當然也要再問一下桃園客運啦!桃園客運督導課課長楊世勳表示,是總機小姐告知網路留言版有發表文章,他們才會知道,且有將相關規定傳真給2所學校。
至於司機的部分,楊世勳則說,針對司機服務態度不佳的情形,已要求要上教育訓練課程,這對司機來說,可算是嚴厲的處罰。他更強調,桃園客運很慎重地看待這起事件,也呼籲乘客若有建議,可以跟公司反映。
後記:
這件事情在我們的待查案件裡一登錄,儘管上面XXX一堆,當事人的兩個學校學生還是一眼就看出來了,來提供破案線索的,不乏長篇大論其看法的,茲選出兩篇給大家參考。
之一
貴葛格
2004/12/29 11:15
我是中壢高中的校友
是目前中壢高中BBS的TALK版的版主
這件事情之前在我們學校的BBS討論過了
基本上~桃園客運確實有東西太多要加錢這個規定
請到
http://www.tybus.com.tw/裡面的旅客須知
裡面的第六條第一款裡面有很清楚的規定帶太多東西要加錢
如果你想去看的話~ 可以到中壢高中BBS的TALK版去看
telnet://203.72.181.3 TALK版裡面的2963.2975.3075.3078這些討論串裡面有很多的意見
至於後來聽說中壢高商的學生因為散佈謠言被記過了
總之這件事情不是謠言
是真有其事
可是如果仔細去看這篇文章~裡面都是那位壢商學商自以為的事情
把自己說的跟神ㄧ樣~且一直污滅壢中的學生
如果真的要說對錯的話~ 中壢高商的學生:很有同情心,但是亂散佈謠言就是不對!
中壢高中的學生:沒有同情心,可是真的有這樣規定!不能說他錯了!
他只是陳述一個事實!
那位司機:沒有同情心,且刁難老人家!
那位老太太:或釵陪呇挼璁悛熄??
總之在這公車的現場:我們並不了解,這篇文章只有壢商學生單方面的說法
但是在網路上散播損壞別人名譽的文章
真的很要不得
請淡水河一號呼籲大家~別再做這種事情了
我們兩間學校走路只距離5分鐘!
弄得這樣大家都很不愉快
對與錯~誰都很難去判斷
我們台灣人講的是情理法
大家都先講人情~才講法律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當然我們壢中學生和司機是錯的
但根據法理情的角度來看的話~壢中學生和司機根本沒錯
在公車事件上~我們不能說充滿同情心但是不懂規矩的壢商學生是錯的
但是散佈謠言的行為~真的令壢中人十分痛心
之二
somo
2005/01/01 04:13
您好,我是"中壢高商"的學生。
對於這件事,經過兩校的調解,已經告一段落了,相信記者先生也應該上過兩校的網站查探過了。
不過相關的資料都被刪了,因為討論內容實在是無法登大雅之堂。
事情的真相我們畢竟沒有當事者清楚,且兩方的說詞不一的地方很多。
在學校的討論區也有正反兩方的學生為壢商及壢中人說話。
但壢商人畢竟是偏袒壢商人,壢中人還是維護壢中人。
(其實兩校只有一街區之隔,算是交情蠻好的兩所學校。平常市區的專車也是一起坐的)
結果是,那位壢中的學生寫了一封道歉信,且原來的那位壢商女學生也未再追究下去。
誰對誰錯到最後也沒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兩校學生的EQ是否有及格結果看來,有些人高於標準,也有少數的人需加強,至少把這內容轉貼到各地方的人就是不應該,真的是太誇張了。
也希望記者先生能夠在您的破案報告裡做一個完美的休止符,不要再讓兩校的情誼繼續被破壞了。
ps.其實在法規裡的確是有規定超過三公斤還是三十公斤以上是要加錢的,只是一般客運不收而已(教官說的)。
以上報告,感謝以下網友提供線索及意見
G腿(淡水河一註:G腿,你真的是當事人嗎?我們很想訪問你呢,請再來信rumor@ettoday.com)、!!!、beep、丫豬豬、XX高中的某一部份、test、綠茶妹、*~torenia~*、somo、ㄚ遠、Gavin、RSTX、該死的人類、你敢寫不敢用真名?那我也用xxx、櫻井、目擊者、sugo、上帝的右手、貴葛格、培根、壢中50屆學長、壢中人、血色流星、lazycall、小調調、不平之人、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