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臺灣51槍殺賊案!拒絕停檢就現場判死刑!

siso

一般般會員
已加入
7/22/06
訊息
101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年齡
43
台灣警察?
怎麼不說台灣爛
在米國 警察說不要動 再動就開槍
是沒在讓步的
要嘛!就不要犯法!先打爆輪胎已經是警告了!


警察在不知道對方底細的狀況下這樣做我覺得沒錯

只是處理速度太慢(國內經驗少) 造成媒體跟人民的恐慌

如果開車的人瘋狂撞死路邊的人(老人/小孩)或是警察怎麼辦

所以我支持警察的作法!
 

eviljason52

新世紀之隼
已加入
3/24/07
訊息
661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警察開槍作法是沒有錯! 只是過程序有點問題!
明明警車追逐時 應該用警車去頂歹徒的車輛左後方 讓他失控 然後兩輛警車再將
歹徒車輛夾住 讓車輛無法動彈 然後再請求支援警力 ! 將歹徒逮捕!
常看美國警察逮捕過程機乎都是用這種方式!
而不是一直讓他跑來跑去! 最後再用亂槍打鳥方式擊斃歹徒
這樣他們後續衍生的法律問題會很多! 是警察執法過程有瑕疵
 

phss2000kimo

進階會員
已加入
3/2/08
訊息
251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台灣警察?
怎麼不說台灣爛
在米國 警察說不要動 再動就開槍
是沒在讓步的
要嘛!就不要犯法!先打爆輪胎已經是警告了!

美國警察也是惡名昭彰..新聞版面常有....
不過打51槍...只有扯而已...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