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 故意檔住執勤中救護車

漂泊孤狼

CBB wolf
已加入
10/26/08
訊息
1,034
互動分數
0
點數
36
法定改成引響救護車或是消防車執勤者..造成傷亡....永久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並易科罰金5萬至6萬未繳清罰款扣車..
改成這樣好了..看看路上的白目還敢不敢這樣
 
最後編輯:

way0322

時空旅者
已加入
1/31/09
訊息
364
互動分數
0
點數
16
這種事發生在小老百姓身上要修法和立法很難,
如果今天救護車上的患者是大官或大官的家人,
才有辦法再短時間內修法或立法,
當初邵曉鈴重傷,後座繫安全帶立法才有辦法快速通過,
選前是拜託百姓,選後是百姓拜託他們。
 

char0392

榮譽會員
已加入
9/20/03
訊息
2,916
互動分數
2
點數
38
妨礙救護車救命 害死人拒道歉!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12/201012250638672.html


都30幾歲的人了,拒絕到案還推老母出來說明;ng;

心態是坐上車之後就會覺得天大地大我最大

路人機車汽車走開我最屌

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

出事情之後就是裝死裝無辜

拉家中老父老母出來擋


目前很多的年輕人都是這個樣子

更氣的是這是他們的父母造成的
 

jerrytainan

初級會員
已加入
3/3/09
訊息
17
互動分數
0
點數
1
:lkl:他害人急救不及死亡
應該判殺人罪
妨礙公務這種東西根本不痛不癢....
 

flydisk

榮譽會員
已加入
12/18/07
訊息
2,698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這種事發生在小老百姓身上要修法和立法很難,
如果今天救護車上的患者是大官或大官的家人,
才有辦法再短時間內修法或立法,
當初邵曉鈴重傷,後座繫安全帶立法才有辦法快速通過,
選前是拜託百姓,選後是百姓拜託他們。

可是就算真的法律過了,
那位也已經死了…
而且法律還有一項規定,
就是不朔及既往…
要對付那位人士,
應該要用別的罪來懲罰,
不過新聞上似乎已經有三個罪了…
 

ccbxeon

榮譽會員
已加入
10/27/10
訊息
7,164
互動分數
8
點數
0
恩~
想想如果救護車上面的人是自己的親人與朋友...
一定會終生後悔莫及的;em44;
 

starsing

敢想敢要敢得到
已加入
3/3/06
訊息
2,739
互動分數
5
點數
38
年齡
40
網站
www.facebook.com
再多的罪、再多的道歉、再多的話,都不比不上奶奶的一口氣…
真叫人~情何以勘~
願我們每個人多為別人付出一點,多讓別人一點,社會就會溫暖一點點~
每個人一點點,讓社會充滿愛~
 

juiok

一般般會員
已加入
12/3/09
訊息
191
互動分數
0
點數
16
年齡
35
路況還蠻塞的
假如救護車有報警應該就有警察開道了
那位..畜*也沒法這樣搞了
不過也只是假如了...
 

野鹿91

高級會員
已加入
8/21/10
訊息
680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這樣最多罰1800
大家來聯署修法吧
不然那些智能不及正常人的水準的人是不會怕的

絕對會超過1800
光是妨礙公務與 公然侮辱就可以罰很多了
7-8萬以上跑不掉
還要坐牢....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