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買家]-酷酷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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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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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認言詞頓拙, 若是有得罪的地方, 還請見諒... ;sorry;

硬要說我護航我也無仿, 我只是把我的觀點指出...

網路文字本來就是容易誤解... 要扭曲我的意思, 我也沒辦法 ;em44;

就像星空兄您說棄守承諾只是小小錯誤

而我是想說"酷兄棄守承諾是實質理虧, 但他也有向您坦誠他沒搞清楚的錯誤...

再者一般網路買賣匯款會有限定時間, 無法於時匯款視同棄標...

無論是何因由沒能匯款而無法購得, 這與賣方無關吧?! 難不成我要痴痴等你嗎?

要是已匯款交易成立, 沒原因而反悔不買... 才是真的惡劣...

還有, 我有攻擊其他評論者嗎? ;ng;

每個人會遇到的種種不同, 我只是把我的觀點指出,

人人的價值觀以及除理事情的方式不同而已...

但是買賣避免糾紛就也必須不講情面囉...

想說這裡不是甚麼商業賣場, 是大家交流的網站... 看到因買賣而起的例子...

多少讓人難過... 所以也請大家都收收火, 下次買賣會更好嘛~ ;face0;

PS, 酷酷你也就再一次用星空兄能接受的, 好好道歉一下吧~ 他也就不會耿耿於懷, 你也不會溜下個疙瘩囉~ :PPP:

本來看完lione兄的發言 也就不想回了
沒想到M兄又跳出來了
首先不先自行搜尋,貼張擺明了是不同型號的圖片 算是" 坦誠沒搞清楚的錯誤?"

至於M兄的堅持不匯款就是不買論,相信大多數的賣家都不會在已經答應一位買家的情況另行將貨物賣出。不懂為何M兄如此堅持。或許M兄就是這樣處理自己的買賣物品??
這點至少小弟不是這樣。
因為設身處地,假若是被口頭答應了卻又東西被另行賣出,這又是另一種交易糾紛。
可能M兄認為難不成我要痴痴等你嗎?
但有些人就會這樣認為。 畢竟是認知上不同 小弟認為能避免就避免。

就像小弟認為獨一無二的型號不會弄錯,還是有人認為理所當然會弄錯。
小弟認為口頭答應也是一種承諾,有人也不這麼認為。
其道理是一樣的

至於您說的"我有攻擊其他評論者嗎?"
這點就交給其他版友公評了,也就不予評論。

另外但是買賣避免糾紛就也必須不講情面囉...
這句小弟文法沒學好看不懂 所以也無法回應

P.S. lione兄說的 高抬貴手 不敢當
小弟一開始就只是如您所說 讓之後的買賣雙方做個警惕
沒想到一直有一些奇怪的說法和堅持或者誤會 小弟才回文說明
沒想到這麼一來一往 東西都賣掉了 文章反到頂了上來
一直說打住的好像也沒打住 實非小弟本意
還望lione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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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sed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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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可以好好處理的爭議,被旁人愈描愈黑,這種情況大家自己會去評斷
何必計較那些不爭的事實,搞得自己臉紅脖子粗的
 

Mad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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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避免糾紛就也必須不講情面, 是以商人的利益角度去看...

口頭承諾要買, 但是無法在限定時間內匯款完成交易...

若是此時物品有其他買家要買的話, 為了保護賣家利益... 有何不妥? ;ng;

星空兄是以人情面去看, 才會立刻將物品下架, 苦等兩天而不爽...

如果說剛好同時有其他人也要買的話, 就算苦等兩天你不也會把他賣出?

那你還會不爽嗎?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 講錢本來就傷感情... :lkl:

我不像星空兄買賣時還會替人設身處地著想... 但也請別扭曲我的意思...

要是我就不會先下架, 沒付款都只是預定中, 等待期間有人要買就請他等等...

真的賣出了在下架, 等的人就說聲抱歉囉~ ;rr;

也少了我許多麻煩... ;ranger;

PS, 攻擊其他評論者是您指出來的, 要就說明不要一副當自己沒說過的樣子

認知不同我沒要你接受, 我也沒說誰對誰錯, 但請別把自己的想法視為常理...

人有百百種, 解決事情的方法也有百百種...
 

星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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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避免糾紛就也必須不講情面, 是以商人的利益角度去看...

口頭承諾要買, 但是無法在限定時間內匯款完成交易...

若是此時物品有其他買家要買的話, 為了保護賣家利益... 有何不妥? ;ng;

星空兄是以人情面去看, 才會立刻將物品下架, 苦等兩天而不爽...

如果說剛好同時有其他人也要買的話, 就算苦等兩天你不也會把他賣出?

那你還會不爽嗎?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 講錢本來就傷感情... :lkl:

我不像星空兄買賣時還會替人設身處地著想... 但也請別扭曲我的意思...

要是我就不會先下架, 沒付款都只是預定中, 等待期間有人要買就請他等等...

真的賣出了在下架, 等的人就說聲抱歉囉~ ;rr;

也少了我許多麻煩... ;ranger;

PS, 攻擊其他評論者是您指出來的, 要就說明不要一副當自己沒說過的樣子

認知不同我沒要你接受, 我也沒說誰對誰錯, 但請別把自己的想法視為常理...

人有百百種, 解決事情的方法也有百百種
...

首先回答您第一個問題 是的 小弟還是會以之前的承諾為主
畢竟信用是很重要的 小弟不會另行賣出
這在小弟的買賣經驗裡常常發生 信用對一個人是很重要的 故小弟不會為了其他事情而失了信用

其他賣場幾乎都是設定直接購買
如果這邊答應了 別的地方沒下架 人家那邊下訂了 沒貨出是小弟承擔負評 還是您M兄?是小弟要生東西出來給別人交代還是您M兄?
有時候不是當事者 根本不知道有甚麼困擾 既然不知道 不說也就罷了 裝懂只會讓人看笑話


至於落井下石是出自誰口 相信其他網兄自有公斷
還是M兄覺得這不是一種攻擊? 那可能是小弟以前國文沒學好 不知道這是一句好話
還是只是為了幫助朋友而跟著說?所以忘了自己說過?

"但請別把自己的想法視為常理"這句很對 小弟深感贊同
希望M兄自己能夠參透其中的道理

人有百百種, 解決事情的方法也有百百種...
這句話令小弟深感害怕
小弟只是一個愛好超頻的一般小平民
現在感受到莫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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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s8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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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兄就別再爭論了 ;face0;

論壇有幾十萬會員,會有幾十萬種想法也是很正常的 :PPP:

大家要能尊重包容 ;em03; :PPP:




答應要收,我也答應要賣了

若未收到匯款,其間有人想買...我會?

等第一個要收的人

當然也有人會覺得,我就直接賣了後來要收的

省事事省

但之後可能會有一篇惡劣賣家...

被說答應要賣了卻又賣給後來收的

然後各派堅持自己的論點又變成口水戰;nq;


買賣雙方你情我願 :p
 

星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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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兄就別再爭論了 ;face0;

論壇有幾十萬會員,會有幾十萬種想法也是很正常的 :PPP:

大家要能尊重包容 ;em03; :PPP:




答應要收,我也答應要賣了

若未收到匯款,其間有人想買...我會?

等第一個要收的人

當然也有人會覺得,我就直接賣了後來要收的

省事事省

但之後可能會有一篇惡劣賣家...

被說答應要賣了卻又賣給後來收的

然後各派堅持自己的論點又變成口水戰
;nq;


買賣雙方你情我願 :p

這點就是小弟要避免的買賣糾紛
所以一定是保留給第一個答應的人 信用至上 至於其他賣場 怕有人直接購買 自然也得撤下
 

Mad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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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在限定時間內匯款完成交易... 若是要像星空兄苦苦等也無仿...

只要有告知買家預時未付款, 你要賣給其他買家, 他又有何怨言?

錯在他未能守時, 浪費他人時間... :lkl:

星空兄不也因為苦苦等浪費時間而不爽呢?

開賣場時就應說明有開多個賣場, 若其他賣場賣出時給予通知...

大部分的賣場都有種功能以防糾紛...

不然就不要開多個賣場啊?! 不然同時被人下標, 你自己說該如何處理囉~

話說穿了星空兄有何損失? 不就是沒連絡好又認知上的誤解... ;x;

但酷酷兄卻賠上了信用, 但他也願意賠不是... 也沒避而不見或是惡言相向...

卻被評"輕描淡寫把事情帶過~真的是很惡劣" 這不算是落井下石嗎?

人有百百種, 解決事情的方法也有百百種... 請別把自己的想法視為常理...

世事各有解決之道, 利弊與否自行評估...

我沒說星空兄的堅持是錯, 只是覺得有其他的方法... 也不用自己嘔氣...

你不認同無仿, 但不要把你的想法硬是加註於我... 我是不懂, 敢問你就懂嗎? ;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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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evil

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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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開始閒聊一下好了
順便依照個人好惡列上內心評比的加減分
至於公不公正反正我爽就好~ 反正我又不是法官不可能有人要賄絡
文章數跟註冊日期也不算什麼大人物


============================
首先:真說起來其實只是這樣我是不會貼文的
畢竟真貼起來我可能貼不完
就算真貼了可能用的標題只是"不愉快的買賣經驗"
畢竟標題殺人通常比外行人拿手槍成功率還高
這類小事情大多只求自己不負人
人負我就當小錢看清一個人
但另一方面會這樣放鳥的我只碰過分身等級[文章20以內]的帳號
± 0

在到第4篇
老實說我跟星空騎士大的作法類似
但人品沒高到無條件買下
通常熱門品賣家會體諒,稍冷門品賣家也不會計較。

像我之前把RAM區某篇DDR2 ECC記憶體看成DDR pm說有興趣
不過完馬上清醒跟魔人阡大道歉
魔人阡大也沒追究什麼[祝您早日賣出]

實務上在下不會在身為當事人的篇幅寫自己的作法
畢竟心裡上彷彿在批對方人品比自己低
如果是路過賺發文數練等級才會拿出來講
- 1

============================
第5篇如我第一次回覆
換個說法我根本不會回文
- 2

============================
第6篇
除非是明顯分身帳號、灌水買賣用帳號
我會依照個人好惡直接無視或者不適用先標先贏
否則只要連帳號收件資料都給了我就不會隨意改給候補的
± 0

倒是說人落井下石我認為是嚴重攻擊
- 2

============================
第12篇
我認為當事人理虧方沒資格要求人就此打住
而且道歉一句[還是過去式]酸個兩三句毫無誠意

所以我才發文
- 5

============================
第14篇
若是首篇有解釋到這程度
其實我也不會來湊熱鬧
這時候才講反而像事情越搞越大了才找理由出來說嘴
看準TPO真的是門學問
± 0

============================
第19 20 21篇
吾與紅字部份同
若是Madise大的前面有看出批評方在意的點
適度站在雙方立場做出類似發言才請星空大釋懷
我就少賺兩篇發文
這篇也差不多沉下去了

另外類似第4篇的感想
若是以調停者自居甚至身為當事人
明顯與對方觀念相左情況下
還提倡對方用自己的價值觀原諒往往是火上加油
自我意識強烈的文字本來就只適合放在自傳、戰文、跟墓誌銘一類的不是嗎(笑)

真講起來我也是#20開始
才激起回文欲望的
- 5
不知不覺累積最多扣分的反而是...

這星期新番剛抓完正想看就弄到12點了
這篇文經驗值真不好賺



另外補充印象中的民法觀念
雙方口頭答應就構成買賣契約要件
只是平常很難舉證所以很難追討相關權利
但是PM可是個順手撚來的方便證據呢
而買賣契約破壞時是可以求償的呦
700塊大約要陪個140元左右
告訴費用大概千元上下

以上皆為大學選修民法以及平常翻閱的印象
無任何法律權威性,可當作網路謠言看過即可。

所謂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句話應該是常識也是一種共識吧
連最低道德標準都無法遵守...
這樣說算不算攻擊人呀(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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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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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在限定時間內匯款完成交易... 若是要像星空兄苦苦等也無仿...

只要有告知買家預時未付款, 你要賣給其他買家, 他又有何怨言?

錯在他未能守時, 浪費他人時間... :lkl:

星空兄不也因為苦苦等浪費時間而不爽呢?

開賣場時就應說明有開多個賣場, 若其他賣場賣出時給予通知...

大部分的賣場都有種功能以防糾紛...

不然就不要開多個賣場啊?! 不然同時被人下標, 你自己說該如何處理囉~

話說穿了星空兄有何損失? 不就是沒連絡好又認知上的誤解... ;x;

但酷酷兄卻賠上了信用, 但他也願意賠不是... 也沒避而不見或是惡言相向...

卻被評"輕描淡寫把事情帶過~真的是很惡劣" 這不算是落井下石嗎?

人有百百種, 解決事情的方法也有百百種... 請別把自己的想法視為常理...

世事各有解決之道, 利弊與否自行評估...

我沒說星空兄的堅持是錯, 只是覺得有其他的方法... 也不用自己嘔氣...

你不認同無仿, 但不要把你的想法硬是加註於我... 我是不懂, 敢問你就懂嗎? ;ranger;

買賣的問題M兄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小弟前面也說得很清楚了,
明眼人自然看得出破綻 就不再此多費口舌

至於如果開多個賣場同時被下標的問題,小弟會自行處理並不用讓M兄操心。
首先是您將主題轉移到可以直接賣給其他賣家 小弟說明後
您又將主題轉到其他賣場不用下架 小弟說明後
你又說小弟多開怎麼處理?小弟看過版上其他大大 也多開賣場 也處理得很好啊
所以這點不用M兄操心 可以將焦點轉回主題

"話說穿了星空兄有何損失?" 今天您不是買家也不是賣家只是個喊熱的,又如何知道我沒有損失?
這和小弟之前說的不懂裝懂惹人笑是一樣的嘛 ;tongue;

被評"輕描淡寫把事情帶過~真的是很惡劣" 這不算是落井下石嗎?
這句就是因為小弟覺得是攻擊 可是M兄不覺得是 看法不同 又不是當事者 所以小弟不願爭論
免得惹人笑話
採用板友自有公評的說法 可是M兄又看不過去了 所以只好回應 ;em44;

"也不用自己嘔氣..."
這您更可以放心 小弟本來就沒有嘔氣 如開板時所說的 只是做個紀錄 給之後的買賣雙方 做個參考
加上看過眾位板兄的說法 東西也賣出了 根本沒有甚麼氣不氣
要不是M兄在喊熱 相信這帖子早就沉下去了;x;

至於最後一個問題 小弟的答案是 略懂 ;face0;(這個梗大家都看過吧;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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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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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不公正反正我爽就好~ 反正我又不是法官不可能有人要賄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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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真說起來其實只是這樣我是不會貼文的
畢竟真貼起來我可能貼不完
就算真貼了可能用的標題只是"不愉快的買賣經驗"
畢竟標題殺人通常比外行人拿手槍成功率還高
這類小事情大多只求自己不負人
人負我就當小錢看清一個人
但另一方面會這樣放鳥的我只碰過分身等級[文章20以內]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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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到第4篇
老實說我跟星空騎士大的作法類似
但人品沒高到無條件買下
通常熱門品賣家會體諒,稍冷門品賣家也不會計較。

像我之前把RAM區某篇DDR2 ECC記憶體看成DDR pm說有興趣
不過完馬上清醒跟魔人阡大道歉
魔人阡大也沒追究什麼[祝您早日賣出]

實務上在下不會在身為當事人的篇幅寫自己的作法
畢竟心裡上彷彿在批對方人品比自己低
如果是路過賺發文數練等級才會拿出來講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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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如我第一次回覆
換個說法我根本不會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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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除非是明顯分身帳號、灌水買賣用帳號
我會依照個人好惡直接無視或者不適用先標先贏
否則只要連帳號收件資料都給了我就不會隨意改給候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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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說人落井下石我認為是嚴重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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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當事人理虧方沒資格要求人就此打住
而且道歉一句[還是過去式]酸個兩三句毫無誠意

所以我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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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首篇有解釋到這程度
其實我也不會來湊熱鬧
這時候才講反而像事情越搞越大了才找理由出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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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 20 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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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站在雙方立場做出類似發言才請星空大釋懷
我就少賺兩篇發文
這篇也差不多沉下去了

另外類似第4篇的感想
若是以調停者自居甚至身為當事人
明顯與對方觀念相左情況下
還提倡對方用自己的價值觀原諒往往是火上加油
自我意識強烈的文字本來就只適合放在自傳、戰文、跟墓誌銘一類的不是嗎(笑)

真講起來我也是#2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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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新番剛抓完正想看就弄到12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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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印象中的民法觀念
雙方口頭答應就構成買賣契約要件
只是平常很難舉證所以很難追討相關權利
但是PM可是個順手撚來的方便證據呢
而買賣契約破壞時是可以求償的呦
700塊大約要陪個140元左右
告訴費用大概千元上下

以上皆為大學選修民法以及平常翻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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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句話應該是常識也是一種共識吧
連最低道德標準都無法遵守...
這樣說算不算攻擊人呀(攤手)

首先就標題的問題給R兄做個報告
因為小弟在各板發言之前 都會參考C大的板規
買賣信用評比板規如下
點我點我

小弟就直接複製了C大個格式
所以才有惡劣買家 這種標題 如果R兄覺得不妥 小弟深感抱歉
但是因為無法修改標題 還請R兄見諒

至於其他R兄其他論點 小弟也虛心一一看完
感謝R兄百忙之中的夜裡還到此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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