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monh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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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自他人取得所想要的標的物,同時以某種東西做為交換的行為。指雙方之間價值的交換。
金錢可為 "價值" 衡量的工具,但非唯一!
我首先想說:這事無關對錯,是態度,也就是心態。
現行法律中法官只能裁定刑罰,不論對錯。但犯後態度也是量刑的標準之一。
試問:報殺父之仇,將其大卸八塊,有沒有罪?有!錯了嗎?..!
其次:b兄願意為他的(如果)口氣不好而道歉,端視n兄願不願意接受了?
再者:"本"論壇欺負菜鳥?
用了"本"字即包含您本人,因為您已註冊其中。
您也欺負菜鳥嗎?一竿子打翻了十萬多囉!
至於"誠意"、"價格極限"、"貪便宜"...這種無法拿來稱斤論兩而量化的形容詞,看看就好!
蔣經國執政時期曾推動"不二價"運動,您認為成功了嗎?
最後做個小結:
給賣方的建議:學學C大!!
您看他賣東西,一百一百地往下減,您心想不趕緊出手會不會太對不起他?又太慢出手給別人搶了...會不會太對不起自己?
本來嘛!東西用不著了讓給別人用,何妨?更不消說買走的是論壇的"自己"人...
不是cbb的人?那總是台灣人吧!中國人也很好呀!都不是,是外國人?那也行!
我甚至這樣想:如果黑猩猩買走了,加速了進化,何嘗不是美事一粧?
給買方的建議:學學狂少!!
儘量只進不出...!
金錢可為 "價值" 衡量的工具,但非唯一!
我首先想說:這事無關對錯,是態度,也就是心態。
現行法律中法官只能裁定刑罰,不論對錯。但犯後態度也是量刑的標準之一。
試問:報殺父之仇,將其大卸八塊,有沒有罪?有!錯了嗎?..!
其次:b兄願意為他的(如果)口氣不好而道歉,端視n兄願不願意接受了?
再者:"本"論壇欺負菜鳥?
用了"本"字即包含您本人,因為您已註冊其中。
您也欺負菜鳥嗎?一竿子打翻了十萬多囉!
至於"誠意"、"價格極限"、"貪便宜"...這種無法拿來稱斤論兩而量化的形容詞,看看就好!
蔣經國執政時期曾推動"不二價"運動,您認為成功了嗎?
最後做個小結:
給賣方的建議:學學C大!!
您看他賣東西,一百一百地往下減,您心想不趕緊出手會不會太對不起他?又太慢出手給別人搶了...會不會太對不起自己?
本來嘛!東西用不著了讓給別人用,何妨?更不消說買走的是論壇的"自己"人...
不是cbb的人?那總是台灣人吧!中國人也很好呀!都不是,是外國人?那也行!
我甚至這樣想:如果黑猩猩買走了,加速了進化,何嘗不是美事一粧?
給買方的建議:學學狂少!!
儘量只進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