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它超過不只一點點
腳座沒過,但是上方螢幕已經有1/4在我桌上了
其實照片上的比較亮,我是關閃光照的
實際上整間寢室關燈我的LED還照不到我桌子的一半
比較重點是音樂問題,我其實為人很隨和
你要怎樣我都OK,但是我不喜歡的是他的口氣
要我音樂小聲(已經夠小了),你可以加個"請"字
但是他是這樣說的:音樂關小聲!!很吵!!
口氣很不好...
任誰都不爽吧,之前跟自己系上的住至少都會加個請字,儘管是很熟的朋友
我覺得藍光問題不大,今天實際問了一下其他室友,他們都覺得OK,而那個人也在場(照片誤導= =")
我也不是要得到其他正面支持,我只是想問我到底有沒有做錯...
畢竟人的觀點不同,看事物會有不一樣的見解
文頭那句"特教系不是要更有包容力嗎?"其實不是預設立場,那是他們系上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