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2013-08-15要去車禍的調解委員會

lausinu

榮譽會員
已加入
5/1/07
訊息
1,839
互動分數
0
點數
36
剛剛9點半去去當初買這台機車的機車行
估價要1萬多 = =

拜託機車行補寫個收據

有無駕照和是肇事好像是分開的
好像頂多開個幾千元的罰單而已
車禍事故另外罰
昨天看到別的論壇有車禍經驗的網友說


一個行政法 一個是民法 不一樣的規範
警察執行政法
有違規警察會開單
賠償問題是民法
民法就如之前所述:人與人之間的問題

如果對方無照駕駛 就直指她人格心智發展尚未成熟 駕駛技術不熟練
進而造成你的精神或財產權益遭受侵害 要求她的監護人賠償
但是你的無過失責任,我就不清楚了。
無過失責任的意義是"讓遭受損失的人能得到補償與安慰"
 
最後編輯: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