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到底可不可以一物多PO??(就是在本站及友站一物多賣),如果有這條規定的的話對於一物多PO者又該如何處置? 請站方做個明確的裁判!! 常常看到註冊編號10000以上且發言量在10以下再本站及友站一物多PO 小弟如果要轉戰別的賣場都會事先註明在本站販賣的到期日期,並在期滿後才在別處刊登,以確保站友權益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