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相當的意外…
大概一個月就順利結束了…
這次的車禍事件,對方自知理虧
且事故主因在對方身上,所以對方自己主動談和解
談和解的過程中,對方主動表明經濟狀況不好,因為身上也都沒有資金
連三餐都成問題,所以希望我這邊能幫助他。
先和保險理賠員溝通了一下
保險理賠員分析一下現況
提供了三樣選擇
1、跟對方求償(但對方沒錢,上法院要到的也只是一張紙)
2、由自己的保險出險理賠
3、不跟對方求償,自己的車損由保險賠,然後也不賠對方,讓對方去告
由於1、3選項會浪費相當久的時間所以我就不考慮了…
所以我選擇了2的方案
由我的保險公司理賠,由保險公司賠給他八萬元(意外的少吧)
因為對方極需金援,而保險公司願意出錢,我也沒什麼好堅持的。
我的損失頂多只有未來兩三年的保費比目前多出一兩千元。
理賠員事後有說,以對方的傷勢而言,如果我的責任比較大,大概要賠個二三十萬跑不掉
因對方也還蠻理性的,也誠實告知他的情況,所以在雙方都有利的情況下
請保險公司盡快的把錢匯給他,結束了這件事。
分享一下經驗
1、車上最好帶個照相機,還有帶個粉筆
(相機拍照,粉筆標示車輛位置相關証物位置,如在交通擁擠的路段就能把車先移到旁邊囉)
2、車禍後有權堅持酒測後再把傷者送醫
(這點見人見智,如果傷的不重就要堅持)
3、筆錄真的真的要仔仔細細的看過,不能亂簽
( 經過這次才知道,我簽的筆錄也是漏洞一堆,最好看保險人員是否能先到現場,還是有經驗的友人陪同,原來現場圖的箭頭標示也是一大玄機)
4、台灣交通法規真的很怪
對方酒測超過公共危險罪起訴標準,但這次對方沒被起訴
可能是同情傷者吧
5、如果有保險的話,千萬別跟對方做任何的口頭約定,一些費用單據請好好保存
6、心平氣和,同理心
(車禍大家都不願意,如果這時說話口氣重了點,會把後續的處理難度變的更高,人有時爭的是一口氣,不管對錯先爭一口氣再說,結果就是法院見囉)
終於知道為什麼一般車禍都是大車賠小車了
因為台灣的法規問題加上同情傷者
so…我這次也不免俗的大車賠小車
也請大家酒後不開車,勿搶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