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有個疑問...也是有關二手買賣區的
目前在下已註冊5個月
文章也達50篇(一篇一篇真心回答)
基本上在下已經是通過門檻也成功發了兩篇買賣文(已售出一項)
在下手邊的東西實在太多想賣了...
雖然外面有平台(Y拍、露天)
但屬於3C類的東西,在專屬論壇上賣會比較快找到人要(除非是冷門品...
在板規中,有一條是
"被認定為常態賣家或者無忠實無貢獻度者"將取消買賣區資格
所謂的常態賣家...
最低限度是指在哪個範圍內?
1天? 1個禮拜? 1個月? 還是不要發過多就好?(例如:5篇)
麻煩版大或各位滄者大大幫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