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到現在沒有網友給我任何有關他的消息
加上她給我的姓名等資料,都是當時他告知的....
和律師討論的結果若要控對方詐欺
至少要有對方的真實姓名或住所等資料才行
而且我手中並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他一開始就是詐騙
所以就算找到對方並開庭審理
我很可能會以誣告罪辦理;bike;
所以這次的經驗只好給他當作買到地雷股;oq;
雖然錢再賺就有
但當時對別人的信任及愛情的渴望
卻很難再有了.....;em42;
也希望以小弟的例子
能使各位網友在網路交友時要特別謹慎
就算出來見到對方
也要先確認對方的身份
由其是當對方說要借錢時最好錄音起來....:lkl:
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em44;
也謝謝各位滄友對小弟的關心;shakeh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