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還要吵的面紅耳赤.... 若是該司機有執照那不糗大嗎?
偷教大家一招更賤的 但別說出去喔~
一部車如果沒有車牌就屬於"私人財產" 沒車牌的車若於靜止狀態就是未行駛
私人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法律程序查封誰都不能擅自移動 (未妨礙他人前提)
所以啦 去汽車材料行買手轉快拆螺絲鎖在車牌上
需長時間停在停車格就把2塊車牌拆下丟行李箱 當政府收費員來連單子也開不了
就算向管區交通單位舉發 管區也懶的管... 因為沒車牌號碼的車 根本連單都無從開起
很賤嗎? 還好吧....
政府官員A那麼多 不差小市民這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