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絕對路權的觀念,在澳洲也是這種觀念,其實他們考路考的時候,非常重視這個概念,紅燈,支線的車輛,一定要讓綠燈及主線的車輛,而支線道的車子到了有讓路的路口,一定要完全把車停住,看無車後才能踩油門前進,如果出車禍,一定是絕對路權的對,非絕對路權的要賠
個人覺得相對於澳洲而言,台灣的交通號誌太多種(有點複雜),交通規則太繁雜,常讓人會覺得沒有簡單的規則可以遵循,就我所知,在澳洲,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好像沒有像台灣這麼複雜的規則,令人頭痛!
我曾在台南十字路口過綠燈,被2個沒駕照且闖紅燈的高中生撞到,結果最後是由我方保險公司出面賠錢結案.感覺真是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