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前面兩個車格,都存在十多年了,前兩天就莫名的被塗掉了!
還有這兩年市政府開始改建人行道,
用那種醜醜的水泥磚就算了,還減少了許多停車格,
硬是畫出了很多機車格,但都沒有機車在停,還不都是停到騎樓下了,
然後民間拖吊業者拼命拖巷子內沒有影響交通的車,
併排停車的卻不拖(因為要去拖時車主就來了),
所以交通一樣亂,只是肥了市府及業著的荷包,
另外高費率停車格之前問題也是一堆,
來不及投幣竟會被拖吊,還要車主付出1800元才能〞贖回〞,
後來發現此規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才又改成人工開單,
第一小時50元,第二小時後每小時停車費100元,簡直和強盜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