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 在版規上 拆封品 視同二手物品 那些本就是庫存備品 本就是工業包 拆封過的
最後那些物品本來就不是我用過的二手物品 我一開始就說了 那是公司給我們去貼補機票錢用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 當初 我一直發問的原因 到底版大你們是怎麼去界定什麼叫常態性賣家?? 因為我現在整個又混掉了 根本分不清所謂常態性賣家的定義了!! 更何況 如果是不同物品 我也是要依版面去分類發文啊
講句很現實的話 有常態性的賣家像我那麼悲慘嗎?? 三個月才有東西賣 那早餓死路邊了= = 就是因為我是三到四個月才有回台灣一趟 那麼公司給我們的一些料件 我用不到 自然就是出售啊 若就因為我所出售物品皆為顯卡 故將我定位成 常態性賣家 這樣是否也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