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還有王法嗎?

st09094238

榮譽會員
已加入
10/3/07
訊息
1,226
互動分數
3
點數
38
年齡
34
[YT]z6iC7XwA_GQ[/YT]

看完影片嚇得以後都不敢去台中了(其實我也沒去過 活這麼大21歲一次台中都沒去過 太危險了~

重點片段01:00

不想多說

自己去看影片
 

wang8787

初級會員
已加入
5/1/10
訊息
16
互動分數
0
點數
1
一群社會敗類,需要由阿拉花瓜來制裁
 

st09094238

榮譽會員
已加入
10/3/07
訊息
1,226
互動分數
3
點數
38
年齡
34
2010.05.13 【中天新聞】 輾屍交保1200

而且這兩個5萬就交保閃人了~~

肇事撞死人.嗆警.輾屍 兩嫌五萬交保

記者/周怡德 韓志興 台中

撞死婦人的嫌犯和嗆警又輾屍的友人,先後進到交通分隊做筆錄,卻仍滿臉毫不在乎,尤其兩人都有前科,現在因為撞死人又輾屍,罪加一等,但兩人開百萬名車肇事,卻以五萬元交保,讓家屬很不滿。

肇事撞死婦人的彭姓男子,和嗆警又輾屍的張姓友人被帶往交通隊製作筆錄,兩人面無表情,走路還晃啊晃,似乎毫不在乎,事實上穿著黑衣的張姓男子,在輾過屍體後就逃逸無蹤,直到一個小時後,才到警局投案,堅稱他身上的酒味是出事後喝的,要逃避酒駕的責任,讓員警大罵狡詐。

台中市交通隊:「他就輾過兩次,在兩次之後我們就立刻通報警網攔查。」

這兩人都有前科,這次的彭姓嫌犯有毒品、妨害自由前科,嗆警又輾屍的張姓男子,有組織犯罪前科。這下兩人又罪加好幾條,肇事者涉嫌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令人髮指的輾屍張姓嫌犯,侵害屍體可求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公共危險、妨害公務,但兩人都在事發當天五萬元交保!

家屬痛罵這樣的罪行,竟然輕鬆讓兩嫌犯交保,尤其肇事者開的是一百八十萬的賓士車,輾過屍體的車子也要一百萬,相較之下死者被撞的扭曲變形的單車,真的很可憐。

檢察官:「他所犯的罪我們認為這樣的金額,足以擔保他不會逃亡了。」

對於家屬質疑輕放輾屍嫌犯,檢察官說一切依法處理,強調沒瑕疵,只是仍讓家屬無法接受。
 

ape996421

一般般會員
已加入
4/13/10
訊息
152
互動分數
0
點數
0
警察阿警察
 

Darksman

高級會員
已加入
8/30/07
訊息
742
互動分數
0
點數
16
5萬交保..
這什麼世界阿
 

coolaler

FANGBING LO (Robinson Lo)
已加入
9/17/03
訊息
53,080
互動分數
625
點數
113
位置
Taichung
網站
www.coolaler.com
很多人說不敢來台中,原來我住的地方那麼可怕:eek:
 

狂少

Bulletproof Themer
已加入
9/18/03
訊息
14,397
互動分數
2
點數
0

par_1862t

進階會員
已加入
11/28/08
訊息
386
互動分數
2
點數
18
唉!心痛阿,被害家屬情何以堪啊
我只能說亂世須用重典,尤其死刑斷不可廢!
警察雖然常常亂七八糟,不注重人權,吃案是家常便飯,刑囚是公開的秘密,插乾股是實質補貼!!!
但要改正此一陋習,須從警察的養成教育及專業技能方面著手才是
檢察官方面亦是關鍵,有很多檢察官也是"畜牲"級的廢料,案是辦的亂七八糟,該保留的現場及證據,都沒有保留!!!
須從根本改善,從 "因" 去做治療,才能有善 "果"
不是放寬假釋標準,縮短受刑人在監服刑時間,減少監獄壓力;更不是本末倒置的廢除死刑
警察大人,常常是該硬的時候不硬,該軟的時候不軟!!!
像此一慘案,早就該把"相關孽畜"直接從車窗拖出車外,壓制在地上銬才是!!!
 
最後編輯:

dennisboy2

進階會員
已加入
11/22/08
訊息
335
互動分數
0
點數
16
年齡
35
上次上法緒時教授讓我們看某件社會新聞...然後叫讓我們寫對警察的觀感
現在警察很多就是貪生怕死不然就是上級腐敗...
台灣的警察什麼時候才能改變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