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頒布現世報律例重典,若不能改過遷善,難逃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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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昔執行隔世報,眾人常嘆公義不彰,不信因果報應,誤認蒼天無眼,或現世報已實行於人世,卻無明律為憑,亦使渾噩眾生視而不察,不關痛癢。
  如今上天明令頒布現世報新律,自是因緣成熟,時運當然,依律鐵腕施行,令眾生有所依循,可有警惕。
  只要世人依令謹行,有過革改,諸善勤行,於上天慈心護善庇佑之下,自然祥風一片,此乃上蒼悲心護善之慈憫,人間無異淨土。因此,只要秉持誠志,時時懺悔夙昔所造諸惡,並能時時行善修心培德,感得神佛悲願護助,善福彰顯,自然可以避免夙業之緣熟,不觸犯現世報律例,身心安渡。反之,倘若我行我素,迷頑不悔,造作罪業達標而觸犯嚴律,則必遭嚴厲降懲,如此面對上天鐵律之掃盪,令人堪憂。
  總之,上天明示頒佈現世報嚴律重典,望眾生知所警惕,應當謹遵奉行,正信善惡因果,若不能改過遷善,不知懺悔革新,終將難逃嚴法禍懲,哀鴻遍野,令人嗟嘆。

  現世報針對善惡之計算,書中明示,日常間實行一利他之事,記為一好事,十好事即一善,十善即一德;事有大小,攸關轉運消災植福之資糧大小;至誠而行,習慣於自然,有加倍登記之機。
  罪過之登註,例如日常間無心之損傷於他人,記為一小惡,亦以十進位累進;例如有心付諸行為致他人受損,記為一中惡;殺人強盜等等,悉為大惡;同一事件持續犯行,可連續且加倍登註;起心動念於惡,雖未實際行動,已登註一小惡,此念不消,持續且倍數累進登註,切宜戒慎之。登記滿十中惡,即生血光意外災晦等,十大惡不出三年,凶星必至!

  施行懲罰之前,是否有徵兆可尋?若屬過去世惡業孽因,或者現世輕業,又當事者並非福蔽未顯或福絕耗竭,則較容易有機會蒙受徵兆示警而知所避禍。若現世犯下重業,累積達施懲標準,除非福盛,否則恐怕尚未有徵兆示警緣機之前,已遭雷厲風行施懲,故可說無徵兆可現。
  小心積沙成塔可成重業,莫恃輕業而無懼,當需個人低下心氣,發大警覺自我檢討,方能糾舉自心未察之過犯或問題。
  相關現世報律例詳細內容,可深研鸞書《現世報律例》、《補敘現世報律例》、《因果病象印証之新註解》,內有仙佛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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