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還在七天內,不管是在哪買的,通通可要求快換,如果無法快換就是退錢,沒第二種了
啊如果商家不做,做和他蘆看看吧,跟他們聊聊消保會之類的東西!一般來說要開發票的就更不用怕了
七天之內可以退,應該只限於網購或訪問買賣適用
第 三 節 特種買賣
第 16 條
企業經營者應於訂立郵購或訪問買賣契約時,告知消費者本法第十八條所
定事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解除權,並取得消費者聲明已受告知之證明文
件。
第 17 條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
、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第 18 條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前,亦得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
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第 19 條
消費者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其商品之交運或書面通知之發
出,應於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之七日內為之。
本法第十九條之一規定之服務交易,準用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