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的工作是程式設計,最近面試時有公司提到,早上9:00下班,下午6:00下班,但通常大家都忙到晚上8~9:00;我又問,那上班時間是彈性的嗎?對方回答不是,要打卡;但下班時間事情沒做完不能走。
我覺得對勞方似乎不太合理。責任制當然是指你交辦事情做完才能走,這種制度我相當贊同,尤其程式設計,有時要有靈感,所以有些都是上下班彈性,反正到最後專案有完成,沒人管你在幹嘛;但這是在交辦專案進度合理的狀況下;若偶而專案時程沒控制好或沒談好,不得不加班擺平;那我也能接受;但天天加班?如果不是大家都在打混,就是專案完成的時程一定是一開始就以每天12小時下去估的~可是薪資談的是每天8小時~所以我才會覺得不太合理。
大概是我太好命吧,在以前的公司也都是早上9:30上班,晚上大約7:00就下班了,除非某些意外導致專案做不完,才會加班到8~9:00或10:00,但都不是常態。不過感覺好像也有很多人頗能接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制度,因為我去面試的那間公司感覺人很多...那時已經快晚上8:00了,還是很多人在公司裡面,沒有下班的跡象...
我覺得對勞方似乎不太合理。責任制當然是指你交辦事情做完才能走,這種制度我相當贊同,尤其程式設計,有時要有靈感,所以有些都是上下班彈性,反正到最後專案有完成,沒人管你在幹嘛;但這是在交辦專案進度合理的狀況下;若偶而專案時程沒控制好或沒談好,不得不加班擺平;那我也能接受;但天天加班?如果不是大家都在打混,就是專案完成的時程一定是一開始就以每天12小時下去估的~可是薪資談的是每天8小時~所以我才會覺得不太合理。
大概是我太好命吧,在以前的公司也都是早上9:30上班,晚上大約7:00就下班了,除非某些意外導致專案做不完,才會加班到8~9:00或10:00,但都不是常態。不過感覺好像也有很多人頗能接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制度,因為我去面試的那間公司感覺人很多...那時已經快晚上8:00了,還是很多人在公司裡面,沒有下班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