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蘋果新聞:警員太超過 沒戴安全帽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討論)

我很現實...我不悲憫...

我只想到兩個字...活該...
 
如果自己心理坦蕩蕩 就該停車受檢

跑給警察追 而且又是自撞

再怎麼說 都不覺得警察有錯

總之前因後果要分清楚

不是受傷者講話就大聲就贏
 
如果自己心理坦蕩蕩 就該停車受檢

跑給警察追 而且又是自撞

再怎麼說 都不覺得警察有錯

總之前因後果要分清楚

不是受傷者講話就大聲就贏

受害者是被撞的車;x;
 
這件事警察沒什麼錯失..... 這點應該沒什麼爭議....
但看到家長還可以讓蘋果這樣的當社會新聞處理.....
就知道台灣的社會是多麼的民主.... 錯的都還有機會凹成對的!
 
一個是媒體看到有新聞...就爆.

一個是台灣人的爛想法...受傷的人比較大


去年...我騎摩托車載著老婆大人...看著一個檳榔西施過馬路要拿檳榔給對面的客人
因為對方已經走到路中間的雙黃線(雙線道)而且面對馬路那邊的客人...我當然從他背後加速通過..
結果西施大姐居然突然回頭.....撞上我機車側邊....後來他家屬要我陪40萬...說他都受傷了住院了....
騎車的人也是沒受傷的人大....這三小理論...?
 
有什麼好賠的,逃逸應該就要加重懲罰才對,未成年肇事更要追究父母責任,
還敢說什麼執法過當,這是什麼世界,就是有這種父母,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應該立法,肇事逃逸警察有權開槍擊斃,連追都不能追,還怪治安不好,
狗屁一堆
 
違規在先活該
女兒交友不慎是父母的責任
可憐那些警察
 
支持美國警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