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我剛好跟你相反耶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個論壇允許如此完整的公開個人訊息
最多也只是允許陳述,引言而已
整個抓圖貼在公開環境,就等於將私人信件完整的貼在火車站佈告欄一樣
我依然覺得,這並不是一個好的做法
何況,隱私權的部份,並不需要對方同意才能保密
反而一定需要對方同意才能公開
否則不管是警方,甚至法官也沒有權利公開犯罪者的私人信件
就算內容牽涉到犯罪事實,警方也只能在辦案所需時才能觀看
也不能隨意的將信件公開給媒體,或是社會知道喔:MMM:
所以還是建議板主把圖拿掉吧
以陳述的方式來說明事情會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