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立場,如果各位是那位警察,會一個人跑出來對兩百多個飆車族嗎?
一隻槍才幾發子彈?自己的安全不用管嗎?
如果開槍,牠們最多也是跑到其他地方,你還要寫報告哩,
貿貿然跑出去,明天的新聞就是警員不評估現場情況!@#%^,
淩晨四點,如果請求警力支援,全高雄有多少備勤警力可以馬上出來?
要抓兩百多人,沒有事先部署那辦得到啊?
如果我是那位警察,也不會出去送死滴....
(理論上警察是要維護治安,現實的情況是績效、專案,有事長官還不一定挺你)
最該負責的,還是牠們的父母,一些人只會生不會管,自己的小孩最乖,
都是別人帶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