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講一個小道消息..
這個事件.如果雙方都是一般市井小民?
那可能連報紙都不會刊...因為...臺灣晚上夜生活衝突.又不是一天只有一件.有什麼好報的...
打到人住院?10個打一個?撞人就落跑的?有那一天沒上演呢?
整件事..打人不認錯?是酒醉?是喝酒後變大型?都好啦..
一般人頂多付個醫藥費.賠個幾萬元(看被打的人.背後有無背景而論).
和解後...再送地院判3個月.再付9萬元給地院.就什麼事都沒了.
我講的是一般人發生的話.實際的情形?不用跟我辯論道德觀..社會倫理......
整件事有二個人..真正有夠衰..
一個是被打的司機...一個是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