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警察開單不一定要舉證喔(逕行舉發除外),如果一個人在警察面前闖紅燈,事出突然怎麼錄影?而且不是每個警察都有配錄音筆(公家發的很少,大多要自已買),錄音筆也不是規定一定要有的配備,所以沒有錄音筆及錄影機也不能證明該單無效。
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 31 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一千五百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
元以下罰鍰。
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